加班已成為“家常便飯” 過度加班咋就停不下來?

2016-06-17 11:34:40 來源: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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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然而,無論企業還是機關,無論體制外還是體制內,加班都是“家常便飯”。任務重、時間緊、人手少會造成加班,對工作精益求精、精雕細琢有時候也需要加班,但現實中加班的由頭還有很多:有人因為單位工作安排不合理而被迫加班,有人因為做事效率低,不得不經常加班……并且,加了班卻領不到加班費的現象很普遍。加班為啥總是停不下來?聽聽大家怎么說。

加班已成為“家常便飯” 過度加班咋就停不下來?

無效加班——

連夜忙真能出活嗎?

“有時候主管布置任務,事先缺少溝通,大家加班好幾天,成果出來了,最后用不上,工作忙卻沒有效率,做了無用功。”

——深圳程序員 韓 軒

韓軒是一名在深圳打拼的程序員,“夜夜做項目,敲碼到凌晨;左右不是人,都是‘程序猿’。”程序員自稱“程序猿”,有幾分自嘲和無奈。

每個月要加多少班?韓軒沒仔細算過:“加班補貼每小時15元,周六翻倍,我每月的加班費通常有3000元左右,這樣算下來每天加班至少在4個小時以上。”

一次,韓軒所在部門為某銀行開發新程序,對方要得緊,工作重任務急。當時,他每周都要干滿6天,每天從早上9點至少工作到晚上10點,有時還要通宵加班。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韓軒說,他并不知道自己加班已經超過了《勞動法》規定的上限。“現在工作難找,有一個穩定的飯碗不容易。再說,雖然總是加班,但公司會按時發加班費,這比很多單位強。”

為了省時間,韓軒中午和晚上都在公司吃外賣,吃完繼續堆代碼,每周僅有的一天休息日基本都在補覺。“有一種肥,叫做‘加班肥’,在這家公司工作一年,我就胖了十幾斤,上樓都喘,身體素質大不如前。”

餐飲外賣公司“餓了么”對全國多個大城市24小時訂單的統計顯示,深圳在晚上7點至次日5點的訂餐比例高居榜首,訂餐者大多是深夜忙碌的加班員工。

工作忙、時間緊,常常是加班的原因。但在韓軒看來,有的加班效率不高:

“平時,公司領導常叮囑大家注意健康,但在布置工作時就顧不上這些,安排的工作量經常超標,不加班根本完不成。不少任務事先缺少溝通,大家加班好幾天,成果出來了,最后用不上,工作忙卻沒有效率,做了無用功。”

韓軒說:“即使按時完成工作,客戶通常也會不斷讓你修改、優化。因此,有些人第一次交上去的時候就給自己留下了‘優化’的空間,然后加班磨洋工。很少有員工愿意跟公司就加班問題討價還價,只要還打算在那兒工作,就得忍著。除非用腳投票,跳槽換東家。”

前不久,受不了長期加班之苦,韓軒跳槽到另一家公司,“雖然還是編程序,但這家公司很開明。公司領導表示,如果員工總加班,一定是工作安排有問題,比如,需要一個星期完成的任務只給了三四天。為此,公司注意改進管理方式,合理分配工作。”由于上下級之間溝通順暢,大家干勁十足,工作效率也提高了。

“現在,我上班時間差不多就能把工作完成。下班后,還能看看書、會會朋友,周末也有時間陪家人。工作不再乏味枯燥,生活也有意思多了。”韓軒說。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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