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喝羊肉湯發現不明毛發 法院判決“退一賠一千”

2021-08-24 23:21:23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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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某在餐館喝羊肉湯時,發現湯里有一根不明毛發,頓時覺得十分惡心。再向店家索賠未果后,他將對方告訴法庭。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審結這起案件,法院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支持了狄某“退一賠一千”的訴訟請求。”

吃到不明毛發,店家推說是茶葉等物

不久前的一天晚上,狄某到新沂一家羊肉館內就餐,在店內點了一份羊肉湯。就餐過程中,狄某發現店家提供的羊肉湯內有一根不明毛發,狄某與店家溝通并要求補償,店家卻推說是茶葉、羊毛等物。

雙方爭執不下,矛盾升級。狄某拿出手機,拍下結賬單、夾雜著不明毛發的羊肉湯。隨后,狄某報警,警察介入調解無果。于是,狄某以就餐后引發惡心嘔吐,食欲不振和對身心產生不可逆的影響為由將對方訴至新沂法院。

狄某請求判令羊肉館經營者趙某對其身心造成的傷害進行誠摯道歉。同時,援引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要求被告餐館“退一賠一千”,請求判令羊肉館退還餐費34元,并賠償損失1000元。

法院:羊肉館對經營食品未盡管理義務

庭審中,羊肉館經營著趙某辯稱,狄某到店內吃飯屬實,雙方之間發生糾紛也屬實,但是狄某店內吃到不明毛發,是否是其責任存有異議。

新沂法院經審理認為,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安以質為本,質以誠為根。羊肉館向狄某提供的羊肉湯中出現不明毛發,導致狄某惡心嘔吐,進而使狄某身心受到了不良影響。羊肉館對于狄某在其店內就餐中吃到不明毛發,懷疑并非為自身責任,但未提供相應證據予以證明。

法院認為,羊肉館對其所經營的食品未盡管理義務,主觀上具有明顯過錯,故其對狄某所遭受的損害負有完全賠償責任。

食品安全法對“退一賠一千”有規定

法官介紹,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關于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根據普通社會公眾情緒和一般人認知標準。

因此,狄某要求賠償34元餐費損失及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至增加賠償金額為1000元的主張,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新沂法院判決羊肉館退還狄某餐費及增加賠償狄某金額合計1034元。

(通訊員 沈高軒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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