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注意!國家規定:群里違法違規信息 誰建群誰負責

2017-09-08 14:36:00 來源: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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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對互聯網群組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并建立使用者信用等級管理體系;

四是對違法違規的互聯網群組及使用者依法依規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五是接受社會公眾和行業組織的監督,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對建群條件、群組規模、群組管理方式等話題,此次《規定》對平臺方面有何要求?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自身服務規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設定群組成員人數上限、個人建群上限和參加群數上限。也就是說平臺方應根據自身能力來運營相應規模的群組,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根據群組規模類別,分級審核群組建立者建群資質,完善建群、入群等審核驗證功能,并設置唯一群組識別編碼。

不法分子通過互聯網群組傳播涉淫穢色情、謠言詐騙等違法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對此,《規定》中強調了哪些處置措施?

《規定》第十條明確要求,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聯網群組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

對于違法違規的互聯網群組,由平臺方依法依約采取警示整改、暫停發布、關閉群組等處置措施;

對于違法違規的群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由平臺方依法依約采取降低信用等級、暫停管理權限、取消建群資格等管理措施。

同時,平臺方要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對違法違約情節嚴重的群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納入黑名單管理。

對社會一直關注的“群主”“群管理者”責任,《規定》有哪些要求?

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構建文明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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