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鄉供水條例10月施行 將統籌城鄉供水發展

2017-07-25 15:09:22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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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福建城鄉供水條例10月施行 將統籌城鄉供水發展

破解老舊小區供水設施維護難題

住宅供水設施建設采取“雙軌制”

——解讀《福建省城鄉供水條例》

《福建省城鄉供水條例》21日經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將于10月1日施行。條例統籌城鄉供水發展,推動鄉鎮農村供水事業發展,破解老舊小區供水設施維護難題,明確新建城鎮住宅供水設施建設采取“雙軌制”。

條例針對當前福建省城市供水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重點從供水水源保護與水質管理、供水設施規劃與建設、供水經營與用水管理、供水設施維護與管理、用戶權益保護和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規范。

鄉鎮農村供水是否納入法規范圍?

在立法過程中,是否將鄉鎮農村供水納入法規調整范圍成為關注的焦點。據了解,我省大部分鄉鎮已經開展區域集中供水,農村集中供水率已達88.6%,統籌城鄉供水發展,將農村供水納入條例調整范圍具有可行性,既有利于解決農村供水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能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

因此,從發展趨勢和立法前瞻性考慮,我省鄉鎮農村供水被納入條例調整范圍,除對城鄉供水共性問題作統一規定,針對農村集中供水的特殊情況與薄弱環節,條例對農村集中供水水源的保護措施、水質檢測要求與衛生主管部門定期抽檢,供水工程建設資金投入、用地安排、資質要求、管護主體及其責任,農村水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或雙方協商定價,農村供水合同、用水公約等作出了規定。

二次供水設施是否“建管合一”?

自來水從供水廠管網進入小區后,往往需要經過小區管網加壓后送到各家各戶,這個過程就是二次供水。

二次供水是否“建管合一”的問題,在立法調研中也是各方關注的焦點之一。當前,建材市場二次供水材料良莠不齊,價格相差很大。雖然目前看來,建管合一的小區管網質量較有保證,但在法規審議中,也有委員提出,新建城鎮住宅供水設施建設由供水單位統一建設的單一模式,易產生壟斷和服務不到位等問題。為此,根據實踐經驗,條例明確新建城鎮住宅的供水設施建設可以由供水單位統一建設,也可由建設單位或產權人自行建設的兩種模式并存的“雙軌制”。

針對居民住宅供水設施存在“建設者不使用,使用者不建設”,建設和運行維護存在偷工減料、標準不統一、供水中斷、終端水質污染等問題。條例規定:新建城鎮住宅供水設施由供水單位負責統一建設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供水單位應當與建設單位簽訂供水設施建設合同;新建城鎮住宅供水設施由建設單位或者產權人自行建設的,其設計方案應當征求供水單位的意見,采用符合標準的產品、材料和設備,竣工后經供水單位驗收合格,方可接入公共供水管網系統。

小區的供水設施如何維護維修?

居民住宅供水設施日常維護的費用收多少?怎么收?特別是老舊小區的重大維修或者更新改造的費用,由誰承擔?在立法調研中,群眾普遍關心這個問題。

目前,我省居民住宅供水設施的維護管理方面,存在維護運行主體多元化的問題,一些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單位(包括物業企業)也在承擔供水設施運行維護任務,維護不專業、不到位甚至不管理的現象比較普遍。一些老舊小區無人負責運行維護,直接導致居民住宅供水設施維護困難、 供水間斷、終端水質污染、收費糾紛及投訴不斷增多等后果。

為此,條例明確新建城鎮住宅供水設施由供水單位負責統一維護管理,已建城鎮住宅供水設施,經供水單位查驗合格后,由供水單位進行運行維護。在維護管理費用方面,條例規定,城鎮住宅供水設施運行、維護和管理的費用計入供水單位運營成本,通過供水價格統一核算。(福建日報記者 鄭昭)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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