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對林柏江涉嫌貪污、受賄案提起公訴

2016-07-26 09:08:16 來源: 正義網

0瀏覽 評論0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福建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林柏江(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罪一案,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日前由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對被告人林柏江進行了訊問,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林柏江利用擔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福建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以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黃如萍]

參與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