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頂樓住戶將樓頂納為私產,其他業主紛紛反對,你怎么看?
重慶一小區業主到樓頂天臺曬被子,卻意外發現通向天臺的通道被人上了鎖,在業主群里一問,才知道樓頂被頂樓業主貼了家用瓷磚,占為私有。
(資料圖片)
據悉,通往樓頂的通道原本是沒有門的,而現在被加裝了鐵門,還上了鎖,導致所有業主無法上去曬被子、休息等。
當業主反映到小區物業后,將鐵門打開,樓頂全部貼上家用瓷磚,而且被打掃得干干凈凈。
而更令業主們和物業想不到的是,樓頂竟然被砸開一個大洞,這個大洞加裝了樓梯通向頂樓業主的家。由此可見,樓頂業主已經樓頂占位私有了。
小區物業表示,樓頂屬于公共區域,屬于全體業主的,而不是某一個人的
為此,小區物業向頂樓業主下發了違章整改通知書,也聯系了相關部門到現場查看。
目前,小區物業也已聯系不到頂樓業主,針對該情況又反饋到當地街道和市政部門。
不過,對于頂樓業主改裝樓頂,網友確有不一樣的看法,樓頂漏水、垃圾成堆、遛狗、玩耍沒一個人管,現在頂樓業主自己修繕,就得人家自己使用。
樓頂是公共區域,可以大家用,前提是大家要共同打掃,共同維修。否則不允許使用,但也不能封閉,畢竟是逃生通道。
民法典第第二百七十一條,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樓頂是公共區域,該棟樓的業主對樓頂均有使用和管理的權利,頂樓業主的做法無疑損害了其他業主的權利。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后,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也就是說,樓頂屬于公共區域,是小區物業的管理區域,在頂樓業主違反相關規定對樓頂進行改建時,物業應當制止該行為,并報告至相關部門。
具有執法權的相關部門在接到報案后,應當責令頂樓業主恢復原狀,并依法作出處罰。
同時,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如果存在網友們所提出的樓頂漏水、無人清掃垃圾等情況時,使用公共區域的業主也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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