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動態:黃婷婷違約強執,查出9萬財產
近日,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與黃婷婷其他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公開。
根據文書顯示,法院依法向黃婷婷發出了執行通知及報告財產令,責令其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支付違約金350萬元的義務,并要求其報告財產。但是被執行人至今未主動履行該義務,也未予報告財產。
【資料圖】
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來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法院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拍賣等措施來實現判決的強制執行。
法院還可以采取信用懲戒措施,如將被執行人的不良記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參加招投標、申請貸款等活動,以達到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目的。
無論采取何種措施,法院都應當依法行使職權,確保執行的公正、公平、合法。同時,被執行人也應當認真履行法律義務,遵守法律法規,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法院依法凍結了黃婷婷名下的賬戶,并扣劃了銀行存款6.6萬余元和網絡資金2.4萬余元。這是法院采取的一種強制執行措施,旨在促使被執行人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義務。
凍結賬戶是一種比較常見的強制執行措施,它可以有效防止被執行人將財產轉移或隱匿,保障執行的順利進行。
當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義務時,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凍結賬戶等措施,以實現被執行人的強制執行。
法院已經窮盡了財產調查措施,但未發現黃婷婷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申請執行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財產調查是執行程序中的重要環節,它可以幫助法院了解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確定可供執行的財產,為強制執行提供依據。但是,有些被執行人可能會采取隱匿、轉移、虛假申報等手段來逃避執行,這就需要法院通過各種財產調查措施,如查閱銀行賬戶、房產登記、車輛信息等,找出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確保執行的順利進行。
當法院通過盡職調查后,仍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時,執行程序可以終結。但是,這并不意味著被執行人可以逃避法律責任,執行程序可以保留,直到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時再行執行。
法院已經向黃婷婷發出了限制消費令,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限制消費令是指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向被執行人發出的禁止被執行人進行消費、旅游等高消費行為的命令。
這種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被執行人將財產轉移或揮霍,從而保障執行的順利進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由法院對被執行人進行信用評價的一種措施。
當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義務時,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參加招投標、申請貸款等活動,從而達到信用懲戒的目的。
被執行人應當認真履行法律義務,遵守法律法規,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如果被執行人能夠及時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義務,那么相應的限制消費令和失信記錄也可以及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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