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機構認定管理辦法》來了 每個托位每月補助300元
9月10日,記者從成都市發展改革委獲悉,《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機構認定管理辦法》已于近日正式印發,對普惠性托育機構的認定范圍、認定標準、補助標準等進行了明確。
《管理辦法》將普惠托育價格與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參與認定的托育機構需合理定價,每人每月保育費收費(不含膳食費,下同)不高于機構所在區(市)縣公布的城鎮居民上年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且不超過4000元;全日托保育費以每月22天折算到日,時間不少于8小時;半日托收費不超過全日托費用的50%,時間不少于4小時;計時托收費不超過全日托折算到日標準的20%,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
《管理辦法》規范了普惠性托育機構認定管理。按照符合條件自愿申報的原則,有意向開展普惠托育服務的機構,需提出普惠性托育機構的認定申請,由區(市)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進行審核并公示,公示期屆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認定為普惠性托育機構,納入區(市)縣普惠性托育機構目錄。
《管理辦法》提出,經2024—2025年度認定或復審通過的普惠性托育機構可享受托位補助,按照備案核定托位數和實際運營時間給予每個托位每月300元的補助資金〔若按備案托位數,人均建筑面積低于8平方米(不包括戶外面積)的,按人均建筑面積8平方米(不包括戶外面積)計算補助托位數〕。(記者 蔣君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