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全面推行“體檢式監管 服務型執法”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2024-09-06 14:47:31 來源: 新華網

記者從9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全區市場監管系統全面推行“體檢式監管 服務型執法”模式,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經營主體是市場經濟的“細胞”,如何正確處理執法與服務的關系,通過引導和規范等方式,將關口前移,使廣大經營主體少犯錯、不犯錯,從而合規、健康、快速發展,是市場監管部門始終關注的問題。

近年來,內蒙古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充分發揮與企業、消費者緊密相連的優勢,逐步摸索出了一些服務經營主體、服務經濟發展的好的措施和做法。“去年,我們在通遼市開展了‘體檢式監管 服務型執法’試點,圍繞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優化營商環境做出了積極探索。”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毛寶鋒表示,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在充分調研和歸納基層好的做法基礎上,決定在全區市場監管系統全面推行“體檢式監管 服務型執法”模式。

他進一步解釋說,“體檢式監管”就是在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中通過落實“誰執法 誰普法”責任制、對經營主體開展合規指引、發布違法風險預警提醒等方式,提前發現、預防經營主體生產經營中的風險隱患,指導經營主體及時改正,避免“小錯”釀成“大禍”;“服務型執法”就是在堅決守牢安全底線的基礎上,強化服務意識,在執法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實施監管,積極為經營主體搭建發展、維權平臺,實現監管、執法和服務有機融合。

“體檢式監管 服務型執法”不僅是模式創新,更是理念變革。毛寶鋒表示,一是執法是手段而非目的,市場監管系統將綜合運用行政提醒、告誡、約談、指導、處罰等多樣化柔性執法,而非簡單的“一罰了之”;二是主動靠前服務,通過對經營主體實施全流程、全鏈條的指導、規范,指導經營主體規避錯誤,即使犯了錯也能明白原因從而不會再犯,讓服務跑在監管前,讓監管跑在風險前;三是要靶向施治,柔性執法、輕微免罰不是對違法行為一概放任不管,而是要“分而治之”,其中對大量初次、不知曉、非故意、危害較輕、及時改正的違法行為,要采用“包容審慎”監管原則。對于有明顯主觀故意、違法情形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要果斷亮劍、重拳出擊。

“推行‘體檢式監管 服務型執法’模式的目的,就是為企業減負、為經營主體服務。這項工作是今年自治區市場監管系統的重要工程之一,我們將舉全系統之力,確保各項政策落得暢、貫得通、行得實。”毛寶鋒說。(記者安路蒙)

標簽: 市場監管系統 內蒙古營商環境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內蒙古基層市場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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