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建筑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有哪些?證據三性指的是什么?
與建筑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有哪些?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工作服、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證據規則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是為保證人民法院正確認定案件事實公正、及時審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民事審判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經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1次會議通過,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1日發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證據三性指的是什么?
證據三性指的是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