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農夫與蛇”:56人被騙,這伙專挑好心人“下手”的犯罪分子終于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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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4月20日(通訊員 李娜 記者 梅建明)路上遇到求助者,是選擇漠不關心,還是伸出援助之手?恰恰就有兩個不法分子合謀,利用過路人的善心,多次上演“農夫與蛇”的故事。
前不久,李某騎電動車經過南京市某高架橋時,一名神情焦急的婦女突然上前將其攔下。“大哥,請你幫幫忙,我是上海的,老公開車撞了人,現在需要立馬回去,借點路費給我們,過兩天就還給你……”李某見該女子滿臉焦急,心生不忍,立即給了她200元。那名女子又表示200元不夠,想抵押手表多借點錢。一旁的中年男子趕緊將手表抵押給李某,并留下了電話。李某出于同情,又將身上的1750元現金全部“借給”了對方。然而,等過了兩天,李某撥打對方留下的電話時,發現對方已關機。覺得被騙的李某,趕緊報警求助。
根據公安機關調查,犯罪嫌疑人陳某、趙某合謀,先后在江蘇、安徽、四川3省19個市流竄作案,專挑路人實施詐騙,編造在外地遇到了交通事故、做生意被騙等情況想借錢回家,并留下事先準備好的廉價手表、專門用于詐騙的手機號,制造肯定會還款的假象,騙取被害人的信任和同情,拿到錢后便消失不見。
在審查逮捕階段,溧水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全面梳理犯罪嫌疑人的銀行流水、住宿記錄、車票記錄等在案證據,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的同時,從核實被害人身份、查清轉賬記錄、對手機進行電子勘驗,調取住宿信息、辨認作案地點等方面,制定了詳細的繼續偵查提綱,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完善相關證據,全面查清案件事實。經過公安機關繼續偵查,被害人從審查逮捕階段的9人增至審查起訴階段的56人。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將“退贓退賠”工作作為訊問犯罪嫌疑人、教育轉化和認罪認罰的重點內容,貫穿檢察辦案全過程。通過釋法說理,將退贓退賠詳細落實在認罪認罰具結書、量刑建議上,促使犯罪嫌疑人陳某、趙某主動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
日前,溧水區檢察院以陳某、趙某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認定檢察機關指控成立,并采納量刑建議。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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