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行為規范需謹記:電子設備禁止聲音外放
2021-12-27 09:46:54 來源: 石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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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公共場所的行為規范,人們很容易想到禁止吸煙、有序排隊、愛護衛生等具體要求。而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特別是短視頻軟件的興起,公共場所的行為規范,還得加上一條: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時禁止聲音外放。
某日,筆者到一餐館吃飯,被鄰桌一名顧客的手機外放聲音所“吸引”,該顧客一邊吃飯一邊用手機刷著抖音,音量還開得挺大:有的是人聲,有的是音樂,有的是一驚一乍的配音……一頓飯不知“聽”了多少條,筆者也吃得“一驚一乍”,欲出聲勸止,又擔心引起沖突,只好作罷。不知各位是否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
事后,筆者專門上網搜了關于公共場所手機外放的話題,發現有此反映者還不少。2019年8月,昆明市交通運輸局舉行聽證會,就《昆明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修訂征求意見稿)》,對“地鐵禁手機外放”相關內容進行增補。北京、蘭州、上海等地也相繼出臺規定,對大聲喧嘩、手機外放等噪音進行限制,主要是基于智能手機全面普及,乘客使用非常頻繁的現實情況,為了消除矛盾源頭,倡導文明乘車觀念。
禁止手機外放,不止于地鐵。現實生活中,我們在公共場所經常會見到部分人使用手機、平板等聊天、聽歌、玩游戲、看直播、刷短視頻,并且將外放聲音調得很大,用者聽得很爽,旁人聽得很不爽。科學表明,人在一個相對安靜的環境下,身體和心理都會感覺舒適,如果外部噪音超過一定的分貝,就會令人心煩意亂、狂躁不安,甚至激發內心的暴力情緒。有媒體還專門以“對于手機聲音外放的行為你怎么看”為題進行抽樣調查,九成受訪者強烈支持禁止公共場所手機聲音外放;近八成市民表示“心里反感,但不好意思開口說”;有17%的網友表示“會逃離那個區域”;僅有3%的網友選擇“會上前提醒對方”。
當然,禁止外放并非不讓使用手機,人們可以選擇使用耳機、聽筒的方式,將聲音控制在僅限于自己可聽的范圍內,既能滿足正常使用需求,又不會對其他人造成無謂干擾。從客觀上講,有些人把手機聲音外放,未必有多大惡意,而是他們沒有意識到這是對周圍人的打擾和不尊重,形成噪音污染。當然,也不排除“我開心就好,我管你是不是被打擾了難受呢”之心態,這是自私的體現,是文明程度低下造成的。
公共空間更需文明!在現代社會里,恪守社會道德規范,盡量不去打擾他人、破壞公共秩序,乃是社會文明的內涵之一,每個人都應主動遵守。一個文明社會里基本的規則就是不能損害別人的權利,尊重別人的權利,最終保障的就是自己的權利。希望“公共場所禁手機外放”能成為繼斑馬線禮讓、文明一米線之后,公共場所文明行為規范的又一鮮明要求。
(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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