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偽造房產證借17萬元不還 男子非法“籌資” 獲刑3年半
2020-07-03 16:59:18 來源: 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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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在網絡賭博中輸了100多萬元,面對債務壓力,他用假的房產證向朋友借款,隨后拒絕還款。近日,經福清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陳某被以詐騙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
2018年9月,陳某在網上賭博輸了錢,便向親戚朋友借錢,很快債臺高筑,先后共輸掉100多萬元。
2019年3月,陳某購買了一本假房產證申請網貸,但沒有通過審核。
2019年6月底,陳某以在淘寶網上做鞋品批發生意需要資金為由,多次向好友鄭某借款,又擅自將鄭某借給他的轎車進行抵押,還讓鄭某幫忙簽訂了抵押借款協議。
為讓鄭某相信自己,陳某將偽造的房產證抵押給了鄭某。2019年7月,鄭某通過他的母親將錢借給陳某。至2019年7月20日,陳某共從鄭某那里借了17萬余元。
到了約定的還款期限,陳某卻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鄭某討債無果后報警,陳某隨后落網。
檢察官說法: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吳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