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下放部分縣級管理權限 泉州21個鎮獲賦權

2020-06-06 09:20:52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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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網6月6日訊 (記者陳林森)為深入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夯實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礎,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福建省賦予經濟發達鎮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指導目錄(一)》,明確向全省39個鎮下放77項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泉州21個鎮位列其中,數量系全省之最。

列入此次改革的經濟發達鎮由省委編委確定的小城鎮機構改革試點轉型而來,泉州21個鎮分別是晉江市的陳埭鎮、安海鎮、東石鎮、池店鎮、金井鎮、深滬鎮、磁灶鎮、英林鎮、龍湖鎮,南安市的水頭鎮、石井鎮,石獅市的靈秀鎮、寶蓋鎮、蚶江鎮,惠安縣的螺城鎮、崇武鎮,德化縣的龍潯鎮、潯中鎮,安溪縣的鳳城鎮,永春縣的桃城鎮、蓬壺鎮。

此次下放的77項權限中,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類18項,行政執法類59項。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類的行政許可事項,由經濟發達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和經濟發達鎮人民政府簽訂委托書后實施,經濟發達鎮人民政府不得就委托事項再行委托;行政執法類的行政處罰事項,由經濟發達鎮人民政府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并依法實施與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檢查和行政強制措施。經濟發達鎮被賦予相關權限后,其上一級人民政府應向社會公布目錄清單,明確鎮政府為權力實施主體。

經濟發達鎮獲賦權也并非一勞永逸。據悉,我省將建立改革工作考核評估體系和能進能出的動態淘汰機制,對納入改革范圍的經濟發達鎮實行動態調整,并根據各地改革推進情況適時按法定程序調整賦權指導目錄。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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