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亂“曬”侵犯他人名譽權 閩侯一女子道歉并賠償

2020-06-05 16:16:57 來源: 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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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很多人來說,在微信朋友圈隨手上傳一段文字、幾張照片,是常有的事情。但是,如果“曬”的內容不當,可能惹上官司。近日,閩侯縣法院就調解了一起在微信朋友圈侵犯他人名譽權的糾紛。

據介紹,女子陳某芳的胞兄與女子陳某有經濟糾紛。為給胞兄出氣,今年3月底,陳某芳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一段文字:“號外,號外,福州男人們的福利來了!此人不錯哦!價格也便宜,可上門服務……”還附上陳某的個人照片及電話號碼。

此后,陳某接到多名男性的電話騷擾,生活受到了嚴重影響。一怒之下,陳某將陳某芳訴至法院,要求陳某芳立即停止侵犯名譽權的行為,當面道歉并在微信朋友圈發布道歉信息,同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近日,閩侯縣法院受理后,立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初期,陳某芳以已經及時刪除微信朋友圈上的不實信息為由,不愿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法官告知,根據法律規定,公民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陳某芳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不實信息已經嚴重侵犯了陳某的名譽權,并給她的生活造成不良影響,應當賠償損失。

經過法官釋法說理后,陳某芳進一步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害。最終,陳某芳當面向陳某道歉、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800元,并將道歉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公布。(福州晚報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江靜)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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