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起 異地購車可自行在網上繳交車購稅了
2020-06-04 10:38:46 來源: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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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異地購車也可自行在網上繳交車購稅了。記者從廈門市稅務局獲悉,6月1日起,在機動車網上辦稅系統和車購稅自助繳稅終端維持原有服務的基礎上,廈門電子稅務局“車輛購置稅申報”模塊將首次支持利用異地開具的機動車發票辦理車購稅申報業務。
據介紹,目前該模塊可支持納稅人(企業及自然人)自辦、機動車經銷商代辦車購稅申報。同時支持稅銀聯網、稅庫聯網、云閃付App和支付寶小程序-廈門稅務掌上辦稅廳等多種方式繳納稅款。納稅人可訪問廈門市稅務局門戶網站辦理或代辦。
征稅環節
電子信息應與發票內容一致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辦理車購稅納稅申報時,以發票電子信息中的不含稅價作為申報計稅價格。納稅人依據相關規定提供其他有效價格憑證的情形除外。
應稅車輛存在多條發票電子信息,或者沒有發票電子信息的,納稅人應當持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下簡稱“機動車發票”)、購車合同及其他能夠反映真實交易的材料到稅務機關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按照購置應稅車輛實際支付給銷售方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申報納稅。
發票電子信息與納稅人提供的機動車發票的內容不一致,或納稅人提供的機動車發票已經作廢或者開具了紅字發票的,納稅人應換取合規的機動車發票后申報納稅。
退稅環節
核對退車發票信息后退稅
納稅人購置并已完稅的應稅車輛,申請車購稅退稅時,稅務機關核對納稅人提供的退車發票與發票電子信息無誤后,按規定辦理退稅。核對不一致的,納稅人換取合規的發票后,依法辦理退稅申報。
沒有發票電子信息的,銷售方向稅務機關傳輸有效發票電子信息后,納稅人依法辦理退稅申報。(記者 陳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