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某電子廠不支付工人工資 法院出手幫討薪
2020-05-25 16:46:46 來源: 海西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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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查無財產就無須支付農民工工資?事實上,并不存在這一回事。日前,海滄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負責該案件的法官通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幫助18位農民工追討回欠薪。
盧某等18人原是廈門市某電子廠工人,2019年9月底,盧某等人向海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電子廠支付拖欠他們的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期間的勞動報酬及經濟補償金共67萬元。同年11月,海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確認盧某等人與電子廠之間的勞動關系解除,并要求電子廠一次性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金47萬元。
但直至去年12月,電子廠始終未履行相應的付款義務,于是,盧某等人只得來到海滄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隨后被分配到了法院執行局方法官的手中。
然而,因電子廠經營不善,多年來陸續有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在對電子廠名下銀行賬戶采取了一系列執行措施后,法院僅扣劃到了款項1.9萬元,仍有近45萬元的缺口。
根據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當依法予以清償;不清償的,由出資人依法清償。”
當時這一條例暫未正式實施,但是方法官根據這一法律依據,向電子廠法定代表人及股東闡明利害,并耐心勸導。最終,電子廠法定代表人及一位股東與18位工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清償工人剩余工資共22萬元,最終了結案件。(記者 王曉萍 通訊員 海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