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立功線索進行毒品交易 男子涉嫌幫助偽造證據罪
2020-05-14 16:03:23 來源: 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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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為偽造立功線索,與他人進行毒品交易。近日,閩侯縣檢察院以喬某涉嫌販賣毒品罪、薛某涉嫌幫助偽造證據罪,將該案移送起訴至閩侯縣法院。
經查,薛某為了使趙某(另案處理)被從輕處罰,而幫他創造“立功線索”。但又怕被販毒人員喬某報復,薛某就想加重毒品重量,于是將網上購買的假毒品摻入真毒品中進行交易,以加重喬某被判處的刑罰和舉報其販毒的立功力度。
去年7月,趙某向福州市公安機關舉報喬某販賣毒品。隨后,喬某、薛某在毒品交易現場被公安機關抓獲。經多次預審和心理突破,薛某最終供述,他在冰毒中添加假冰毒,企圖加重喬某販賣毒品被判處的刑罰。
案例點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7條之一規定: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福州晚報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程慧 何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