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落實司法惠臺措施30余條 “海絲藍屏”助海洋經濟發展

2019-12-27 17:08:20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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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落實司法惠臺措施30余條 “海絲藍屏”助推海洋經濟發展

中新社福州12月27日電 (鄭江洛)“截至目前,福建全省法院已落實‘59條司法惠臺措施’中的30余條,其余在積極推進落實中。”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宣傳處處長陳鎮27日于福州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

今年2月22日,福建高院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發揮司法職能 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59條司法惠臺措施”)。

陳鎮表示,“59條司法惠臺措施”緊緊圍繞保障率先同臺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從全面發揮臺胞權益保護職能、切實維護臺胞平等訴訟權利、積極完善臺胞訴訟服務機制、支持鼓勵臺胞有序參與司法等四個方面細化具體舉措。“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體現先行先試特色優勢。”

此前,針對“59條司法惠臺措施”的出臺,福建省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謝開紅稱,這些措施中,八成以上的舉措屬于福建法院的創新性舉措。“這些措施進一步推進涉臺司法審判專業化、司法互助規范化、司法服務精細化、司法交流常態化。”

此外,還成功舉辦第11屆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促進閩臺融合發展。業內人士指出,涉臺司法先行先試,已經成為福建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努力建設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的一大亮點。

在建設“海絲藍屏”助推海洋經濟發展方面。據陳鎮介紹,今年來,福州法院積極圍繞“海上福州”建設,主動融入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戰略布局,在福州涉海的五個縣區全面啟動“海上絲綢之路司法保護藍色屏障”司法保護模式,護航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

其中包含:訂立海洋守護公約,簽訂承諾書,主動參與海洋綜合治理;積極與自貿港區互動對接,助推海洋自貿經濟發展;設立海洋生態修復基地,助力“海上福州”建設等等。

據介紹,今年來,福州法院先后審理涉海洋經濟案件300余件,對500艘漁船增掛“海絲藍屏”生態保護公約牌,責令被告人“增殖放流”魚類8萬余尾,開展各類相關宣傳活動30余場次,打造培育海洋經濟司法保護的“福州樣本”,助推福州高質量發展。(完)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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