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碰瓷摩的司機 未成年人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
2019-11-05 15:38:23 來源: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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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李某事先折斷自己手臂,在搭乘摩托車時,與同伙故意制造摔倒事故,造成碰瓷假象,以此索要大額賠償金。近日,海滄法院發布一起未成年人敲詐勒索案。
2017年,許某(已判決)糾集李某等人在廈門市內多地碰瓷摩托車載客工。他們提前折斷同伙手臂,后故意在同伙乘摩托車途中制造摔倒事故,以乘客受傷為由采取威脅、恐嚇等手段向載客工索要大額賠償金。其中,李某事先折斷手臂,負責冒充受傷乘客,配合同伙實施敲詐勒索。每次攫取到錢財后,許某根據分工任務不同,給同伙發放幾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酬勞,剩余的大部分錢財歸自己所有。
2017年12月12日,許某糾集李某等人在海滄區新垵村附近故伎重施,要求被害人劉某送“受傷乘客”李某就醫檢查。隨后,許某安排多人冒充李某親友,在醫院采取緊跟、圍堵、言語威脅、恐嚇等手段,向被害人劉某勒索“賠償金”人民幣10000元,因被害人劉某報警而未能得逞。
經審理,海滄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因被告人李某實施犯罪行為時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系共同犯罪中的從犯,且犯罪未遂,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自愿認罪,法庭綜合考慮其犯罪情節,根據其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較低且真誠悔罪,依法予以從寬處罰。
法院以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李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海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