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冒充“警察”騙財騙色獲刑罰

2019-08-20 10:17:15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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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龍巖永定男子劉某達,冒充“警察”與多名女性交往,利用“警察”在人民群眾中的威望,通過編造各種環環相扣的“劇情”騙財騙色,最終在某次行騙時被抓獲。

永定區人民法院19日披露,該院以詐騙罪,判處劉某達有期徒刑2年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冒充“警察”身份 編造謊言帶人“逃難”

楊某連是永定一家理發店的老板娘,劉某達是楊某連理發店的常客,經常來店里洗發理發,有時候也會來店里蹭網,一來二去,倆人便熟了起來。楊某連會對劉某達說一些家里的瑣事,劉某達則謊稱自己是“警察”,跟楊某連分享自己一些“辦案”的趣事。在聊天過程中,楊某連告訴劉某達自己夫妻關系不和,并且懷疑丈夫在外面有人了。劉某達對楊某連謊稱自己可以查詢到其丈夫的信息,楊某連便叫劉某達幫忙調查其丈夫。

三四天過后,劉某達來到楊某連的理發店,對楊某連稱自己已經查清其丈夫的情況了:楊某連丈夫在外面有情人,且育有三子。又過了十來天,劉某達再次來到楊某連店里,謊稱自己通過監聽得知,楊某連丈夫在外面又生了一個兒子,為了能與“小三”順利結婚,現在已經叫了四個人來謀殺楊某連,而自己則是公安機關派來保護她的。

楊某連聽后就緊張得想去外地躲起來,劉某達見機告訴楊某連自己剛好要到外地出差。楊某連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樣,表示自己想跟劉某達一起走,于是倆人便一起外出“避難”,從永定出發,一路前往廣東、昆明等地,并同居在一起。

見錢財起貪心 借口保管遲遲不還

在“逃避追殺”期間,楊某連怕自己將來和丈夫離婚分不到財產,就把存放在銀行里的金銀首飾取出來換成現金,并把自己的存款都取出來,一共8萬余元。看著這么一筆錢,劉某達心動了。他告訴楊某連,一個弱女子身上帶這么多錢,讓他很不放心。于是劉某達哄著楊某連把錢都交給自己保管。

在外面逍遙了一段時間后,劉某達告訴楊某連,永定有一家石場的老板叫他回去幫忙。于是倆人從昆明回到了永定。回到永定后,楊某連的家人察覺楊某連可能被騙,于是楊某連的兒子通過親情打動了母親,讓她回到家里。

回到家后,楊某連與劉某達依舊保持斷斷續續的聯系。楊某連要求劉某達歸還當初替她保管的現金,卻遲遲沒有收到錢款。那筆錢除了楊某連本人開銷人民幣1.4萬元外,其余6.6萬余元都被劉某達拿走。楊某連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于是到當地派出所報案。

假冒身份“上癮” “撈人”不成終被識破

“假警察”的身份讓劉某達嘗到了甜頭。回到永定后不久,劉某達又一次以“警察”的身份進行詐騙。2018年11月,劉某達通過微信“附近的人”添加王某的微信,并自稱在派出所上班。倆人平時有一搭沒一搭聊著。湊巧的是,幾天后王某的男朋友一行三人因嫖娼被派出所抓獲。王某立馬想到自己前幾天才添加的一個微信好友是在派出所上班的,不知道他有沒有辦法把男友“撈出來”。

于是,王某向劉某達求助,劉某達告訴王某,只要及時交罰款,就可以不用拘留。一開始王某半信半疑,不斷在微信上詢問劉某達的真實名字。劉某達剛好有一個同學叫劉某生在該派出所上班,便告訴王某自己叫劉某生。于是王某相信了劉某達,并通過微信分四次轉賬給劉某達人民幣5000元。其間,劉某達為進一步取信于王某,甚至編造了王某男友的朋友大鬧派出所的故事。

錢轉過去后,王某發現自己的男友遲遲沒有放出來,想約見這位“劉警官”,卻被一直推脫說沒空。王某便對劉某達的“警察”身份產生懷疑,隨即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迅速將劉某達抓獲。

另查明,劉某達曾兩次因犯盜竊罪分別在2009年11月、2016年9月被永定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有期徒刑7個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7.1萬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劉某達在刑罰執行完畢后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遂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等相關法律的規定,作出前述判決。(陳立烽 藍秀華)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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