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開出垃圾分類首張個人罰單 垃圾不分類罰款200元
2019-07-30 14:20:27 來源: 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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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州市開出垃圾分類首張個人罰單。臺江區交通路一個體戶因混裝垃圾,被處頂格罰款200元。
西洋路和交通路
打造垃圾分類示范街
當前福州正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區和許多街鎮結合自身特色,創新推出了不少垃圾分類舉措。
臺江區著力打造西洋路、交通路兩條垃圾分類示范街,臺江區城管局聯合屬地的上海街道印制了《致市民一封信》,向兩條道路的居民小區及沿街商鋪發放,沿街商鋪簽署《垃圾分類承諾書》,承諾做好垃圾分類工作。
城管部門表示,會不定期對示范街沿街商鋪執行垃圾分類的情況進行巡查。居民如發現商鋪存在垃圾不分類問題,也可以進行舉報。
因垃圾混裝
一超市被罰10000元
昨日上午,臺江城管執法人員巡查到永輝超市交通路分店時,發現在超市外一側有多個沒有分類標識的垃圾桶,桶內混裝著不同種類的垃圾,垃圾桶邊上還放著不少大件垃圾。此外,超市的冰柜和一些物品材料直接堆放在人行道上。
執法人員開具了詢問(調查)通知書,約談超市負責人,要求立即整改,并對占道的的冰柜進行暫扣。超市負責人表示將有針對性地進行整改,對超市工作人員進行垃圾分類培訓,安排專人跟蹤負責垃圾分類工作。
根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規定,對垃圾不分類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最終,永輝超市交通路分店因隨意傾倒、拋灑城市生活垃圾,將生活垃圾混裝未進行垃圾分類,影響較大,情節較為嚴重,被處罰款10000元。
首張個人罰單開出一個體戶被罰200元
昨日,臺江城管執法人員還開出了福州市垃圾分類首張個人罰單。經查,“誼品生鮮”超市的個體戶張某昨日在交通路隨意傾倒、拋灑城市生活垃圾,將生活垃圾混裝未進行垃圾分類,被處以頂格罰款200元。
據了解,交通路和西洋路垃圾分類工作推行定時定點收集,負責兩路段的保潔公司在每天上午9時至11時、下午3時至5時、晚上9時至11時這三個時間段,沿街收集商鋪的垃圾。同時,城管部門和環衛所約談周邊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要求其必須在晚上10點半以后才能將垃圾桶拉走處理,否則將對相關物業管理單位進行處罰。
據介紹,從8月1日起,福州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將從執法宣傳階段轉入執法處罰階段,對垃圾不分類的個人或單位,城管部門將開出罰單。執法部門在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系列專項執法行動中,對拒不履行分類義務、拒不落實分類措施的單位和個人,除了依據《福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處罰外,還會依法將違法當事人的信息納入公共信用平臺,實施信用懲戒。(林春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