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臺新規!今后保障性住房將實行明碼標價
為規范保障性住房價格(含銷售價格和租金標準)管理,促進我省住房保障體系不斷完善,省發改委昨日正式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價格管理的通知》。
公租房實行差別化租金政策
通知明確,全省各地可根據公共租賃住房投資主體、建設運營管理模式和保障對象的支付能力,實行差別化租金政策。對政府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實行指導價上限管理,其租金標準可按照不超過同地段或同區域、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70%確定,并允許投資運營管理者在不超過政府規定上限租金標準的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租金水平。
對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和各類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更加靈活的價格政策,其租金標準可參照同地段或同區域、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80%以下確(約)定,具體由住房所有權人或投資運營方與承租人協商約定,或依據合作協議等合理確定。
嚴格界定經適房價格構成
通知規定,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規定,嚴格界定價格構成的各項費用,嚴禁將按規定免收或減免的稅費、項目外基礎設施建設費、住宅小區內經營性用房和經營性設施的開發建設費用、開發經營單位自留用房以及與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無關的其他各種費用計入價格。
對住宅小區中配建或由其他存量房移轉的等不具備按項目制定價格的經濟適用住房,各地可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受能力以及同類住房開發建設經營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價格。
限價房實行政府指導價
納入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限價商品住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可在綜合考慮土地取得費用、建設及管理成本、稅金和合理利潤的基礎上,參考周邊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一定比例合理確定。
通知要求,保障性住房實行明碼標價制度,開發建設(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各項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布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計價方式以及其他與價格相關的事項,其中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應當標明每套住房的銷售價格,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開發建設(經營)單位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查處。(泉州晚報記者 賴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