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建筑外立面裝飾裝修管理規定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2019-06-14 10:11:02 來源: 廈門日報

0瀏覽 評論0

建筑外立面裝飾裝修,如何在優化城市形象的同時,維護市民人身、財產等公共安全?昨日,記者從市政府網站獲悉,《廈門經濟特區建筑外立面裝飾裝修管理若干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征求意見稿》)正在向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作為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大背景下城市更新的重要內容,建筑外立面裝飾裝修是追求城市精致化、品質化、人本化的一種微更新手段。在廈門,該項工作應該如何開展?此次《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建筑外立面裝飾裝修應當遵循注重安全、講求美觀、節能環保、保護地方特色等原則。

《草案征求意見稿》指出,建筑外立面裝飾裝修應當符合規劃、建筑、消防、環境保護、城市容貌等有關規定和標準,且建筑外立面裝飾裝修的造型、風格、色彩、材質應當與周邊建筑和環境相協調,達到和諧統一的建筑整體視覺效果,體現地方特色。

立面改造不能想改就改

需辦理規劃審批手續,開工前還要辦理施工許可

建筑外立面改造,并不是想改就改,還要辦理相關手續。《草案征求意見稿》指出,若需進行建筑外立面改造,要由建筑和建筑外立面附加設備、附加設施的業主以及公房的使用人(后簡稱“管理責任人”)或者建設單位按照規定向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辦理規劃審批手續,其中存在違法建筑行為的建筑和危房是不能進行外立面改造的。

在實施建筑外立面改造時,還應當在開工前按照規定向項目所在地的區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或者其他施工手續,區建設主管部門將同步安排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進行質量安全監督。若建筑外立面改造涉及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施工的,還要在開工前按照有關規定向城市道路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占道施工手續。此外,建筑外立面改造應當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進行設計。

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若管理責任人或者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的,將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辦理施工許可或者其他施工手續、擅自對建筑外立面進行改造的,由項目所在地的區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改造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管理責任人外,若遇重大慶典、舉辦大型活動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組織對重點區域和重要節點建筑外立面實施改造和進行清洗、粉飾等維護。改造、維護費用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

對管理責任人也有要求

應定期檢查,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需報告

裝飾裝修過后,后續維護也是一項重要環節。根據《草案征求意見稿》,建筑外立面管理責任人應當對建筑外立面定期檢查,并按照城市容貌標準進行清洗、粉飾、修繕、修復等維護。

具體來說,管理責任人應當對建筑外立面有使用保質期的材料和飾品按時檢查和更換,及時對表面殘損、剝落或者裝飾材料脫落的建筑外立面進行修繕。對出現安全隱患的建筑外立面裝飾以及附加設備、附加設施應及時加固或者拆除,消除安全隱患。若建筑外立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以及房屋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草案征求意見稿》指出,若建筑外立面管理責任人拒不履行規定的清洗、粉飾、修繕、修復等維護義務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委托有資質的從業單位代為履行義務,所需費用由管理責任人承擔。管理責任人拒不支付費用的,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防盜網和空調室外機等有規定

防盜網超出建筑物外墻設置 最高或罰萬元

根據《草案征求意見稿》,既有建筑在裝飾裝修過程中需要封閉陽臺的,不得超出欄板(桿)設置,否則,將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經市、區人民政府批準,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組織強制拆除,并可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建筑外立面確需安裝防盜防護設施的,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墻設置,并應當符合消防安全等相關要求。不按規定安裝防盜防護設施的,也將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經市、區人民政府批準,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組織強制拆除,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建筑外立面已設置空調室外機位的,應當將空調室外機置放于空調室外機位。未設置空調室外機位的,應當以安全和不影響建筑外立面美觀的方式置放空調室外機。如未將空調室外機置放于空調室外機位的,將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還將處以1000元罰款。

【鏈接】

《廈門經濟特區建筑外立面裝飾裝修管理若干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正在向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在2019年7月12日前,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就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登錄廈門司法行政網(http://sf.xm.gov.cn),通過網站中的“廈門市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對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廈門市湖里區金山西路1號市司法局立法處(郵政編碼:361000),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廈門經濟特區建筑外立面裝飾裝修管理若干規定”字樣。

●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fzj_nxl@xm.gov.cn

(廈門日報記者 袁舒琪)

[責任編輯:黃如萍]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