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立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 師德失范面臨嚴厲處罰
2019-06-13 14:54:21 來源: 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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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福州市將在中小學、幼兒園中建立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體罰學生、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償補課等13項內容被列入“黑榜”。對于發生負面清單中的行為,教育部門將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這些行為列入負面清單
據悉,負面清單對象包括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少年宮、教科研、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含非在編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
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有13項,以下是其中部分內容。
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不備課上課堂,抄襲他人教案;在上課過程中有接打手機等影響教育教學、保教活動的行為;不認真批改作業,讓學生家長或學生代改作業;采用小學化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學內容,組織有礙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
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體罰或以諷刺、挖苦等變相方式體罰學生。
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
在教育教學、保教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在招生、考試、評先評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或家長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或其它商品;讓學生或家長為自己或親友辦私事、謀私利。
組織、參與有償補課;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組織學生參加以營利為目的的表演、競賽活動。
在校園中言語粗魯、在學生面前吸煙等有損教師儀表形象的行為;歧視、指責、訓斥家長,態度簡單粗暴;在工作日飲酒,影響教育教學工作或發生有損教師形象的行為。
師德失范面臨嚴厲處罰
教師如果有負面清單中行為,將受到處分和其他處理。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其他處理包括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的資格。教師如果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悉,教師如果有虐待、猥褻、性騷擾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撤銷教師所獲榮譽、稱號,追回相關獎金,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解除教師職務、清除出教師隊伍,同時還要錄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其從事教學、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對存在有償補課行為的教師,一經查實,即按相關程序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同時需清退違規所得、停發一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查實違規當月算起),并給予其他相應處理。(記者 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