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藥店被查出“掛證” 或被取消醫保定點資格

2019-05-31 08:18:39 來源: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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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進入尾聲。近日,記者從湖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自6月1日起,市場監管部門將全面開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監督檢查,凡檢查發現查實藥品零售企業存在執業藥師“掛證”的,將依法嚴肅查處。

據了解,“掛證”是指以獲取報酬或謀取其他利益為目的,將本人持有的執業資格證書違規提供給非工作單位使用的行為。“廈門市有近1500家零售藥店,依據規定,每家藥店應保證有至少1名執業藥師。”市場監管人員告訴記者。

按照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所有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和單體藥店應該在5月30日前完成自查,對執業藥師配備不到位、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主動進行整改。凡是存在“掛證”行為、不能在崗服務的執業藥師,應立即改正或于5月30日前主動申請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

6月1日起,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對轄區內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單體藥店開展監督檢查。凡檢查發現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和單體藥店存在執業藥師“掛證”的,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GSP證書)。對執業藥師個人,凡檢查發現存在“掛證”行為的,將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并在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記錄,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記錄撤銷前,不得再次注冊執業。

“此外,對于查實藥品零售企業存在執業藥師‘掛證’的,我們還將通報醫保管理等部門,建議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形成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將‘掛證’執業藥師納入信用管理黑名單,積極探索多部門聯合懲戒、共同打擊的長效機制。”市場監管人員表示。(廈門日報 記者 陳泥 通訊員 王菁)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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