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男子卸了車牌亂停車 被鎖車后竟換備胎

2019-05-17 16:13:02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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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晚報記者黃祖祥 張曉明 通訊員張金壇 郭川 白榮輝)為了車輛違停不被處罰,南安男子姚某費盡心機把車牌卸下來,停在主干道小區出入口邊3天,違停車輛被晉江交警部門鎖車后,他更是直接換掉輪胎將鎖車器破壞,結果被晉江警方處以駕駛證扣12分、罰款300元、行政拘留5天。

4月10日上午9時許,晉江池店交警中隊在池店鎮橋南片區晉城路段巡邏時,發現一輛沒有牌照的白色SUV小車停在主干道上。據周邊群眾反映,這輛車已經在此地停放了三天,由于剛好處在小區出入口,給來往車輛和行人帶來了很大不便。

民警檢查發現該車擋風玻璃下面留有一個電話號碼條,便立即撥打該號碼,請車主立即將車移走,但對方表示自己現在不在晉江,一時趕不回來。民警只好用簡易鎖車器鎖住這輛違停車的左前輪,并通過打電話和張貼違法告知書的方式,請車主到池店交警中隊接受處理。

不料,當天下午民警再次巡邏到該路段時,發現這輛違停車輛不見蹤影,鎖車器也不知所終。經過調取監控發現,一名男子在交警走后一個多小時后就來到現場,直接將被鎖住的輪胎卸下,換上備用胎后直接把車開走。

通過視頻延伸和布控,池店交警中隊民警于5月10日上午在橋南片區抓獲當事男子姚某(南安人,24歲)。姚某辯稱,該車掛在妻子名下,因為近期要賣掉所以把車牌卸下來,還沒來得及安裝上去,當天他接到交警部門的電話,也看到了交通安全違法告知書,因有急事就把被鎖的車輪換成了備用胎把車開走。

姚某表示,他以為沒掛車牌交警就找不到自己,心存僥幸在路上就把鎖車器損壞遺棄,現已無法找到。隨后,晉江交警部門依法對姚某違法停車影響其他車輛、行人和未懸掛號牌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300元、駕駛證扣12分。同時,對姚某故意破壞鎖車器的行為,移交給池店派出所處理。

昨日,姚某到池店派出所接受調查后,被處以行政拘留5天。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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