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9名房東深陷買房騙局?數百萬尾款沒收到,房子沒了...

2019-05-10 07:16:05 來源:廈門廣電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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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了自己的房子,不僅數百萬尾款沒收到,房子還被抵押巨資!廈門9名房東是陷入了買房騙局嗎?到底怎么回事?

賣了房,錢沒收到,房子還被抵押了 最近,市民陳先生向《特區新聞廣場》反映,他的房子在去年進行二手房交易,按照正常的流程,收到首付后進行了過戶,可這房產證已經換成了別人的名字,自己的340萬尾款卻遲遲沒有到賬。

前兩天,記者登門拜訪了市民陳先生,他的家看起來溫馨安逸,可怎么也想不到,原本應該為自己遮風避雨的房子,現在卻成了全家人的心頭刺……

這套房子是陳先生的父親在2011年購買的。去年8月,因為家里有資金需求,父親全權委托陳先生出售這套房子,并通過幾家房產中介把房產出售信息掛到了網上。

剛掛沒多久,一家名為合興居中介公司的二手房經紀人石先生就聯系上了他,說有位客戶戴先生想要購買他的房產,隨后在一周之內就把價格談攏了。

事情看起來很順利,可就在簽合同的時候,戴先生卻說他被限購了,要由他的親戚陳某河來簽這份合同。

他說他廈門有房子,屬于二套房沒辦法買,他說會叫他的一個親戚來買。我當時跟戴先生已經簽了一個房屋買賣合同。后面在交解押款的那一天,又跟戴先生的親戚陳某河,簽了一份買賣合同。

賣房者陳先生:

解押當天,陳先生收到了110萬的首付款,按照流程,接下來就要去做房產過戶,然后再由買方戴先生辦理抵押貸款,等貸款發放后,再把340萬元的尾款直接打進陳先生的賬戶。

2018年9月27日,買賣雙方和中介石先生一起來到集美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了過戶手續。根據約定,領取新房產證的單據保存在中介石先生那里。

中介搶走領房產證的單子

出于安全考慮

陳先生提出了一個要求

我們提出來是說,要先去做抵押預審,貸款預審,但是買方和中介就跟我們說,是我們在無理取鬧,不同意。領房產證的那張單子,被那個中介石先生一把搶走,那我們就覺得心里也很沒底。然后就提出來說,領房產證的時候一定要甲乙丙三方就是買方、賣方、中介一起來領。

簽署了補充協議之后,陳先生就等著中介通知他一起去領取新的房產證,可這一等就等了十幾天。

去年10月15日,陳先生撥通了中介石先生的電話。但電話一直都無法接通,陳先生又用微信聯系了石先生,可石先生卻說后續手續交給了店里的秦某卿在處理,而秦某卿又表示貸款手續出了問題,還要再等等。

11月底,心懷疑問的陳先生一查才發現新的房產證已經被買家戴先生的親戚陳某河領走了,但貸款還沒有去申請

當陳先生再向買方和中介詢問的時候,他們都把尾款沒有付清的責任推給了代辦貸款的一家金融服務公司,直到今年1月,陳先生也沒有收到應得的340萬元尾款,同時買方戴先生和他的親戚陳某河、中介石先生、秦某卿全部都聯系不上了。

律師說,你這種情況的話,就趕快先去把這個財產保全下來,所以趕緊先通過法院把這個財產保全起來。那保全起來以后,才查詢到這房子已經被抵押了。抵押了270萬,我都不知道這筆錢到哪里去。

從去年9月份簽署房產居間交易合同,到現在已經過去了7個月,房產證過戶給了別人,可陳先生始終沒有收到尾款,出現在這場房產交易中的所有人,全部都聯系不上了。

為了維權,陳先生在尋求法律幫助的同時開始在網絡上搜尋了關于廈門合興居房產策劃營銷有限公司的相關消息,結果,他發現了……

9名賣房者遭遇類似經歷 今年1月,陳先生再次來到位于集美軟件園三期一棟寫字樓內的合興居房產策劃營銷有限公司,但這家中介店已經改頭換面,變成了其他公司。

由于交易中出現的所有人都聯系不上了,他開始在網上搜尋關于這家中介公司的信息,意外發現——

除了他以外,還有其他房產賣家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

合興居中介聯系我們說有買家想要買房。 準確地說,他沒有真正看過房子,因為廈門的那個限購政策嘛,說已經沒有辦法再過戶了,所以他就要指定給他的親戚買。他買房給我的首付款比較少,只有80萬。

2018年12月17日的時候就已經被抵押給晉江融信小貸公司。抵押了180萬,這個款我們是一分都沒有收到。

市民 陳女士

市民 邱女士

說資金要周轉,然后首付沒有那么多,后面的解押和那個定金加起來差不多才給我100萬。

然后中介石先生就把那個房產證拿出去給買房人呂先生。他已經抵押第二次了,第二次的時候應該是2018年11月幾號的時候吧,提走的是280萬。

記者統計了一下,陳先生、陳女士、邱女士三位賣家,共收到首付款290萬元,而三人的尾款共計還差975萬元沒有收到,但他們的房產已經成為別人的了,而且都被抵押到了銀行。

整理這幾位賣房者的遭遇,我們不難發現,剛開始都是合興居房產的中介石先生主動聯系他們,說有客戶想要買房的。之后在交易的過程中,買家都以各種理由推脫,要求第三方來簽署合同,而且支付的首付也比較少。

最終在房子過戶后,買家私下領走了新的房產證,再將房產抵押,拿走了抵押款。這樣一來,幾位賣家都是在只收到首付款的情況下,就把房“賣”了。而且如果對方不還款,貸款金融機構很可能會收走房產,那時候,他們就真的失去了自己的家。

目前,包括陳先生在內,他們一共找到了9位在購房過程中發生同樣問題的賣家,其中有7位賣家的房產都是通過合興居的中介石先生或秦某卿經辦,而另外2位賣家,雖然沒有通過合興居中介經辦,但是還是出現了相同的買家或關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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