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扔個菜刀明天扔把凳子!泉州這個小區高空拋物頻發

2018-12-18 08:14:50 來源:泉州晚報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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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在溜石花園小區11棟開店的陳先生反映,他停在店門口的小車車頂被砸了個洞,砸壞車的竟然是一把鏟子。陳先生說,這是這三個月內,小區里發生的第五起高空拋物了。2個月前,樓上的“熊孩子”扔了一把木凳子下來;上月29日晚上,樓上竟然飛了一把菜刀下來。陳先生已經2次報警,物業人員逐戶勸說,但高空拋物在這個小區仍頻頻發生。小車被高空拋物砸壞,找不到肇事者,又隨時有生命危險,這讓陳先生很苦惱。律師提醒,高空拋物不僅是不文明的行為,還會造成許多安全隱患,對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嚴重的高空拋物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張曉明 實習生廖藝萍 文/圖

業主心慌慌 連續發生多起高空拋物

陳先生去年在溜石花園小區租了個店面,沒想到今年4月開始接連遇到多起高空拋物現象。昨日9時許,他將小車停在店門口,沒多久,樓上飛下一把炒菜用的木鏟子,直接將小車車頂砸了個坑。記者來到現場時,陳先生剛報完警,但他無奈地說,找不到肇事者也沒用,這里已經發生多起類似事件。記者看到陳先生所在的11棟有20層樓高,樓上住戶的陽臺、房間都直對樓下廣場,在廣場上停放了不少車子。

陳先生記得,2個月前,有客人剛進到店里,樓上突然飛了個木凳子下來,把眾人嚇了一跳。“那個木凳子很結實,要是砸到人肯定出大事。”陳先生跑到店外發現是樓上小孩扔的,便和物業人員去樓上查看,原來是小孩的奶奶在廚房做飯,小孩跑到陽臺扔的凳子。

“還有一次扔五六個蘋果下來,連鐵的罐頭也扔過。”陳先生的妻子說,家里的小孩都不敢讓他們在店外玩耍,就怕樓上突然扔東西下來砸到。就在11月29日晚上,陳先生剛把電動車停放在店門口,樓上飛下來一把菜刀,直接匝道電動車上,那次把陳先生嚇得不清。他立即報了警,民警走后,他看到樓上有位老人下來撿走了刀柄。陳先生上前質問她,但對方卻不承認。

除了陳先生一家遇到過高空拋物,另一位業主將寶馬車停在樓下,第二天早上看到一大袋垃圾把擋風玻璃砸壞。可是同樣因為找不到肇事者,他無奈地自己報了保險。受訪的多位業主表示,都聽說了陳先生的遭遇,意識到高空拋物很危險,現在業主們走在樓下都有點心慌。

物業也無奈 除了告知和提醒,沒有其他辦法

" 高空拋物天怒人怨 ",記者來到溜石花園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物業已經將接連發生的高空拋物事件做成宣傳單。

對于高空拋物,小區業主意見不小,那么又該怎么治理 ? 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莊女士表示,上次有住戶扔菜刀下來,他們就挨家挨戶進行提醒勸說,但仍有住戶未引起重視。對此,物業也表示很無奈,他們只能勸說提醒,但沒有執法約束權。比如,那次樓上業主拋下垃圾,砸壞了樓下寶馬車的擋風玻璃,物業在被拋下的垃圾中發現了住戶的一些信息,發現是個租戶所為,物業便告知了相關業主,但業主和租戶都拒不承認;又如拋下菜刀的事件,物業懷疑是某一位業主的母親所為,但也遭到了否認。

“在電梯、過道投放了很多禁止高空拋物的廣告,但效果還是不好。”莊女士說,作為物業,他們在進駐小區時,就發布過公告,告知全體業主高空拋物的危害 ; 此外還經常通過微信群等平臺提醒業主注意。至于陳先生遇到的情況,想要找出肇事者是很難的,物業只能協助他尋找,最終還需通過警方調查。

律師說法:如果不能確定拋物人 所有業主承擔責任

對于利用監控來管理高空拋物的問題,物業表示,目前監控只能拍到地面的情況,而無法向上拍到是哪家住戶有扔雜物的行為。如若加裝監控,小區范圍太大,加裝監控的成本也會很高。

那么遇到高空拋物受損該向誰索賠呢?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培育說,根據國家《侵權責任法》規定,高空拋物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可將高空拋物的相關住戶同時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相關業主承擔民事責任。如有業主能證明是哪一戶所為,則由這一戶承擔責任。如證明不了,則由全部業主承擔責任。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無論拋物人是故意或過失,都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根據該法條的規定,如果能夠明確認定拋物人是誰的,那么由拋物人對被害人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拋物人是未成年人,且沒有財產的,由未成年的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不能確定拋物人是具體是誰的,則由所有可能實施拋物行為的人共同承擔被害人的損失。也就是說,同一棟樓內的鄰居向外面高空拋物砸到了行人或車輛,如果查不出來究竟是哪一個人造成的這個損害,為了保護受害人,就只能讓這棟樓內有所有可能實施高空拋物的住戶共同承擔補償責任。

實驗證明:高空墜物危害大 雞蛋也能砸死人

高空拋物致人受傷,甚至死亡,并非偶然事件,而是屢見不鮮、屢禁不止,被人們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很多人,雖然都有聽聞高空拋物致人受傷的事件,但事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邊,很多人都不予重視,為了貪圖一時方便,就隨手往外一扔,完全不顧自己所處的位置、高度,扔下去的物品會對他人造成什么影響。也有很多人認為,自己隨手拋出窗外、陽臺外的東西很輕,不會砸傷人。但事實并非如此,根據物理原理,高空拋下的物品質量再輕,只要高度夠高,其沖擊力都不容小覷。有數據表明,一個30克的雞蛋從4樓拋下來會讓人起腫包,從8樓拋下可以讓人頭皮破損;18樓拋下可以砸破行人的頭骨,從25樓拋下可以讓令人當場死亡。從已發生的事故來看,將高空拋物視為全民公敵當真不為過。

一顆70多克的雞蛋,從4樓、8樓、18樓、25樓的高度砸下來的力:

從4樓砸下:受力約為216牛/平方厘米,44斤,相當于一個7歲男孩的體重。

從8樓砸下:約為304牛/平方厘米,62斤,相當于一個10歲男孩的體重。

從18樓砸下:約為456牛/平方厘米,93斤,相當于一個14歲男孩的體重。

從25樓砸下:約為536牛/平方厘米,約為109斤,而受力面積僅1平方厘米,相當于一個成年女子的體重。

(作者:泉州晚報 記者張曉明 實習生廖藝萍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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