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批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出爐
我市首批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出爐
取消事項119項 下放事項85項
去年9月,泉州市下發《關于建立健全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的通知》,要求市直各有關部門對2013年以來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梳理,并逐項列出具體監管措施,在全市范圍系統全面地梳理建立“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記者從市審改辦獲悉,截至今年7月,泉州市已完成首批119項取消事項和85項下放事項的監管責任清單,并予以公布。
此次完成首批責任清單編制的市直部門共39個,清單編制內容主要包括部門監管職責、具體下放或取消的責任事項及追責措施;清單具體事項涉及安全生產、市場監管、食品安全、資源環境保護等審批環節。
據悉,在對照《泉州市市直部門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后,市直各部門還將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對本部門取消、下放的事項,綜合運用雙隨機監管、互聯網監管和日常檢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取消、下放事項監管不漏項、不缺位、不脫節。 (記者林書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