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申報 泉企單項最高補助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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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日前印發通知,繼續對促進電子商務發展項目予以支持,即日起符合條件的泉州企業可申報2018年省級電商發展專項資金,包括跨境電商項目四類、產業電商項目兩類,電商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項目三類。獎勵類項目可與各縣(市、區)的相關政策疊加享受。□記者 劉倩 洪榮堆
東海跨境電商生態圈展示中心 (劉倩 攝)
四類跨境電商項目可申報補助
運營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符合“對接海關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監管服務系統,注冊備案50家以上跨境電商及相關企業,平臺2017年納入海關統計跨境電商交易額超億元”條件的,按照平臺2017年納入海關統計跨境電商交易額的5%,給予平臺運營企業最高200萬元補助。
跨境電商交易達到一定規模,符合“利用自營或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通過海關監管服務平臺,以1210 、9610監管模式或加注‘DS’標識方式開展B2B、B2B2C、B2C等進出口業務,2017年納入海關統計跨境電商交易額超過500萬元”條件的,按照2017年納入海關統計跨境電商交易額的3%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
拓展國際物流專線取得一定成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給予補助:閩臺跨境電商通道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企業2017年經臺灣收發郵包快件50萬件以上;開設至海絲沿線國家及中國臺灣地區物流海運、航空專線,2017年平均每月1班次以上。具體補助標準為:給予20萬元物流費用補助,超出50萬件部分每1萬件增加1萬元補助;按照2017年專線開設費用的30%給予補助。這兩項補助可同時享受,單個企業最高200萬元。
建設海外倉(含公共海外倉),符合“在重點國家或地區建設海外倉總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擁有完善的倉儲管理系統,具備全程業務查詢、貨物狀態跟蹤能力,具備公共倉儲、集貨分銷、物流配送等業務拓展能力,用于自身跨境電商業務或提供第三方跨境電商倉配服務,2017年發貨量30萬票以上,或交易額(貨值)3000萬元以上”條件的,對企業海外倉信息化系統建設、倉儲設施投入等費用,按首次申報實際投資額或再次申報新增投資額(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間)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300萬元。
兩類產業電商項目可申報獎勵
電子商務交易獎勵,最高100萬元(家政服務最高50萬元)。申報該項獎勵,2017年電商交易規模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搭建第三方B2B平臺或依托第三方平臺建設網上專業市場交易額超過5億元;搭建第三方B2C平臺或依托第三方平臺建設網上專業市場交易額超過3億元;利用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超過1億元(商超百貨、批發市場等商貿流通企業網絡銷售額在總銷售額中占比超過30% );實現婚慶、健康、旅游、養老服務等非實物商品網絡銷售超過3000萬元;實現家政服務銷售超過1000萬元且網絡銷售額占比20%以上。
電子商務優秀服務企業獎勵,最高50萬元。申報條件:為電商企業提供平臺開發、策劃設計、代運營、分銷應用、網絡推廣、拍攝、信用認證等服務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的企業除外),2017 年服務非關聯企業20家以上且年服務收入超過500萬元(需簽訂合同、提供發票)。
鼓勵電商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
對于快遞企業服務電商項目,符合“快遞企業2017年快遞業務量突破1000萬件,服務開展電商業務的企業客戶(快遞年發件量超過3萬件)不少于10家”條件的,給予30萬元獎勵,超出1000萬件部分每100萬件增加1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50萬元 。
對于快遞投遞終端運營項目,符合“在運營的快遞投遞終端2017年投遞量超過100萬件;快遞投遞終端包括智能快件箱、智能冷藏箱、智能信包箱等,基本符合相關行業或地方標準及管理規定(如《智能快件箱》(YZ/T0133-2013)行業標準、國家郵政局《智能快件箱投遞服務管理規定(暫行)》等),并使用信息系統進行管理”條件的,根據投遞量每20萬件給予1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50萬元。
對于倉配一體化服務項目,符合“為我省開展電子商務業務的非關聯企業提供倉配一體化服務(需簽訂合同、提供發票),進行貨物配備(集貨、加工、分貨、揀貨、配貨、包裝等)并組織送貨,2017年業務量(發貨量)超過300萬件”條件的,根據業務量每20萬件給予1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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