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劍指關聯交易,有一個故事和四張牌
2018-05-05 11:19:24 來源: 國是直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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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新社記者 賈天勇 攝
銀保監會劍指關聯交易,有一個故事和四張牌
5月3日,銀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目的是為進一步加強關聯交易監管,防范不正當利益輸送的風險。
去年,有媒體報道稱保險行業在關聯交易上存在諸多問題:14家公司未及時披露重大關聯交易、資金運用關聯交易信息、未及時報告重大關聯交易;40家公司未開展關聯交易的審計;85家保險公司檔案不完備,更新不及時……
近四年間,保險公司進行的關聯交易項目達4000余個,數量不小。行業有需求,問題也存在,在這樣的形勢下,新規應運而生。
A老板的故事
關聯交易顧名思義就是存在關聯關系的雙方進行交易。雖然關聯交易可以節約各種交易成本,但也可能在非競爭條件下帶來不公平,損害相關方的利益。
在說重點前,不妨先通過一個通俗小模型來幫助理解關聯交易。
豬肉鋪的實際控制人A老板開了一家包子店,他希望新開的店能有個好看的賬面,于是他讓包子店從豬肉鋪進貨。菜市場里其他店的豬肉都賣20元1斤,而他的豬肉鋪供給包子店的豬肉只收15元1斤。這使得包子店每使用1斤豬肉,毛利就多了5元錢。
通過關聯交易,利潤被A老板從豬肉鋪轉移到了包子店。這種類似于網絡游戲中“帶小號”的行為,讓包子店擁有了超過實際的市值。誠然,這樣“上頭有人”的操作讓整個交易得以更快達成,但對于包子店與豬肉鋪的其他投資者來說,則有可能會使他們的利益受損。
豬肉鋪和包子店的小模型只是為了讓大家更容易地對關聯交易產生初步概念,而具體到保險公司,情況則會更加復雜。
四張好牌
搞懂了關聯交易,就可以看看新規中說了什么。本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中,有四方面比較亮眼。
其一是對“什么是關聯交易”這一問題進行了更加詳細的規定,涵蓋了幾乎所有關聯交易場景,讓鉆漏子的企業無所遁形。
本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明確界定了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是指保險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者義務的事項。包括以下6種類型,即投資入股、資金運用、保險業務、利益轉移、提供服務、其他可能引致保險公司資源或者義務轉移的事項。
其二是要求重大關聯交易逐筆報告。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重大關聯交易是指保險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與一個關聯方之間單筆或年度累計交易額占保險公司上一會計年度末凈資產的1%以上且超過3000萬元的交易。凡是重大關聯交易就應當報告。
保險業內人士表示,關聯交易逐筆報告和披露,是為了防止資金挪用,防止資金過度使用杠桿,防止資金駐留在金融體系內轉動。
其三是對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于關聯交易上的比例進行了適當的調整,但仍然嚴格。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保險公司對全部關聯方的投資余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一年度末總資產的30%與上一年度末凈資產額二者中較高者。
投資未上市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和境外投資的賬面余額中,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各類資產投資限額的50%;對單一關聯方的全部投資余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一年度末總資產的15%。
與現行規定比較,保險公司對關聯方單一法人主體的投資余額這一項發生了變化:原規定為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5%與該法人主體上季末總資產的5%二者中高者,在新規中法人主體季末資產這一項被刪除。而關于高現金價值的表述則不見了。
新規在比例的方面延續了一些原規定中的數字,同時也修改了對于企業并不利好的規定。
其四是監管處罰。《征求意見稿》中對監管處罰措施與對象都有進一步規定。
本版規定將落實監管到人,一旦發現在環節中有哪一方違反規定,則不管是保險公司、負責人還是會計師事務所、專業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服務機構都將受到行政處罰。出了事情誰也跑不了。
而在處罰方面,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依法予以罰款、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警告、罰款、撤銷任職資格、禁止進入保險業等行政處罰。
橫琴人壽資產管理中心副總經理王立川曾評價新出臺的《征求意見稿》:對比現行的監管政策,無論是關聯方界定、關聯交易類型的認定和明確,還是內部控制、加強監管,在各方面內容上都更加細化和具體。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險公司應維護公司經營獨立性,減少關聯交易數量和規模,關聯交易應當結構清晰,避免多層嵌套等復雜安排,同時主動監測保險資金流向,及時掌握基礎資產狀況。(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