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服務不好可這樣維權 專家和法律人士以案說法

2018-03-14 09:26:04 來源: 海西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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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服務已成為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資料圖)

您遇到過哪些快遞煩心事?連日來,晨報推出系列調查報道,市民紛紛參與互動。記者整理后發現,快件丟失理賠難、被拉進“黑名單”、快遞成“慢遞”、易碎品保丟不保損等現象高發。對此,記者邀請廈門市快遞行業協會會長宋春樹進行了分析,并邀請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為市民維權支招。

案例一

快件放保安室丟失后理賠難

2月底,市民王先生參加一網站的活動,獲得價值128元的電飯煲一個,對方通過天天快遞進行郵寄。3月1日,電飯煲被寄到廈門,派件的快遞員將其寄放在王先生所住小區的保安室,并發送了通知短信。王先生3月5日前往取件時發現找不到快件了。

王先生表示,快遞小哥到場查找時,也沒有找到快件,“當時快遞公司只愿意承擔50%的損失,到目前也還沒處理好”。

昨日上午,記者與天天快遞廈門分公司取得聯系,客服人員表示,他們將按規定處理。昨日中午,快遞公司賠償王先生128元。

分析:宋春樹表示,快遞員將快件投放至保安室等處時,做得不夠到位,應事先與收件人(寄件人)溝通并取得允許后,再采用代收的方式派件。此外,如果保安室代收,則要保管好快件。

案例二

要求送貨上門被拉進“黑名單”

去年11月初,曾女士網購了一個保溫板,幾天后,她查看物流信息時發現,快件已被簽收,其遂與韻達快遞員聯系。

快遞員表示,快件已被送到曾女士家附近的藍店。“我購買的是電器,當我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并開箱驗貨時,他表示要把我拉進藍店黑名單。”曾女士說。

曾女士以為快遞員是開玩笑的,所以沒有在意。之后,她陸續網購不少物品,才發現自己真的進入藍店“黑名單”了。

“同樣是網購電器,此前的快遞員不僅送貨上門,還主動提醒電器要開箱驗貨;這個快遞員未經我同意就把快件放藍店,本就不恰當,當我要求開箱驗貨,他竟讓藍店把我拉黑!”曾女士經與藍店店家溝通,不再是藍店“黑名單”,不過這次遭遇,讓她對韻達快遞員很不滿。

昨日,記者與廈門市藍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藍店)取得聯系,客服人員表示,曾女士是被藍店網點店家設置為“非服務范圍”,目前該操作已被撤銷。

分析:宋春樹表示,快遞員將快件放至藍店,只是一個投放環節,并非最終投遞。市民如有送貨上門的需求,可要求快遞員將快件從藍店取出,并送貨上門。如果收件人不想放藍店,可直接向店家或快遞員提出。

案例三

遲遲不給派送快遞成“慢遞”

去年夏天,市民陳先生網購了一些物品。賣家于當天下午就將物品寄出,并于兩天后送到廈門,但位于廈大的站點卻遲遲沒有派送。“4天時間沒有動靜,快遞員電話也沒接。”陳先生隨后聯系了快遞公司客服人員,客服人員表示,還有不少收件人有同樣的遭遇,快件都被積壓在該站點。他們表示會幫陳先生反映此事。

次日,陳先生還是沒能收到快件,他只得找網店賣家反映情況。“賣家很貼心地重新發貨給我,還采用了另一家快遞公司,并表示如果之前那個快遞點有派件的話,不要再簽收。”陳先生說,“但后來也沒有派送”。

分析:宋春樹表示,有些快遞公司將片區承包給承包商,一些承包商和上家如存在經濟糾紛,就有可能以壓郵件作為談判籌碼,直接導致收件人無法按時收貨。也有一些派送點面臨派件量大和快遞員少的尷尬局面,導致派件效率受到影響。

案例四

寄送易碎品

保丟不保損

市民張女士經常將閑置物品放在“閑魚”平臺上轉賣,因此常和快遞員打交道。

有一次,她轉賣出一瓶玻璃瓶裝的香水,快遞員上門收件時,表示玻璃瓶屬于易碎品,可以寄送,但如果出現破碎不賠錢。“當時我也抱著僥幸心理,認為不會那么容易受損。”張女士堅持要寄送,并支付了快遞費。

過了兩天,買家聯系張女士,同時附上一張圖,表示香水瓶碎了,香水流光了。“我只能退錢,也沒有再找快遞公司索賠,畢竟他們已事先說了不保損。”張女士說。

但張女士有些不滿,快遞公司既然有收取服務費用,就應該保證物品完好送到,即便是易碎品也應如此,否則就不應接單。

分析:宋春樹表示,“保丟”是快遞公司提供的一項服務,當快件丟失時,用戶能獲得相應的賠償。易碎品屬于快遞限制收寄物品,但如果包裝符合要求,是可以寄送的。在寄送易碎品時,一定要事先包裝好,可以使用泡沫、氣泡袋等,確保易碎品在運輸過程中盡量不受損。

易碎品不保損屬“霸王條款”

收快件遇到煩心事,市民該如何維權?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提醒,市民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且協商不成時,可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鄭志寧表示,根據快遞服務國家標準,快遞服務人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有義務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若收件人本人無法驗收時,經收件人(寄件人)允許,可由其他人代為簽收。代收時,收派員要核實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快遞員將快件放在保安室、自提柜等處時,如果收件人不知情或不同意,一旦快遞丟失,應由快遞公司賠償,反之則由收件人自行承擔責任。”

此外,根據規定,快遞服務時限(即指快遞服務組織從收寄開始,到第一次投遞的時間間隔)也有相應的要求,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在無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快遞公司服務時限超過標準期限,屬于逾期送貨,由此給收件人帶來的損失,應由快遞公司承擔。”鄭志寧說。

而對于易碎品“保丟不保損”的情況,鄭志寧認為,在一定程度上,可將其視為“霸王條款”,“快遞公司如果覺得收寄易碎品的風險高,可直接拒收。如果收寄了,那就要保障安全性,并要承擔破損引發的賠償責任。”

針對曾女士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而被列為藍店網點店家“非服務范圍”的遭遇,鄭志寧認為,收件人有權要求面交并驗貨,如果藍店網點店家因此將其列入“非服務范圍”,則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收件人的合法權益。

讀者聲音

董小姐:我現在網購,除了一些有專人派送的快遞外,再也享受不到上門送件的服務。如果家里沒人收快遞還好說,家里有人也放鳥箱、藍店,都不主動聯系,一條取件短信就了事。我明明付了快遞費,還得自己取件,如果取件超時了,還得再付錢,雖然就一兩元,很不爽。

噢買尬:從湖北寄駕照到廈門,快件丟了,我從2月7日開始催件,一直到昨天才完成賠付,已無力吐槽。每天打四五個電話,剛開始還傻傻地等回復,后面投訴都沒人理,客服還掛過幾次電話。

愛萍趙:遲遲不派送的情況我剛剛經歷,4日快件到了所在城市,直到10日才拿到手。8日投訴沒反應,10日又投訴一次才開始處理,心累。(海西晨報記者陳小斌)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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