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醉酒打車 十多元車費錯轉成千元
2018-02-26 08:32:31 來源: 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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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覺醒來,發現自己的微信竟向陌生人轉了1370元,開始還以為遭人盜刷,結果卻是酒后打車支付車費時漏按了一個小數點,誤將13.70元轉成1370元,所幸好心的哥主動將多收到的錢如數歸還。
一覺醒來,發現微信深夜轉賬千元
23日下午,福州鼓東派出所接到郭先生報警,稱自己的微信被他人盜用轉賬了1370元。郭先生告訴民警,22日晚自己與友人聚會喝多了,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1時才起床,之后就發現銀行短信和微信支付提示,自己的銀行卡在22日晚11時53分向他人支付了1370元,而自己卻一點印象都沒有,收款方也并非微信好友。他致電聚會的好友詢問,大家都稱不知情。
民警耐心引導郭先生對轉賬前后發生的事情進行回憶,并與和郭先生一起聚餐的好友通話,詳細詢問了解細節,郭先生這才依稀想起,當天晚上自己醉酒后自行打車回家,結算車費時是用微信向司機轉賬的,但怎么可能一趟出租車費要1370元?郭先生抱著試一試的態度,通過微信支付聊天軟件,向收款方發送了留言和聯系方式。
正當郭先生準備起身離開派出所回家等消息時,突然接到一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當晚的出租車司機,看到微信里的“付款方留言通知”后,就立即與郭先生聯系。
乘客醉酒轉賬,少按了個小數點
原來,當晚林師傅的出租車在六一路附近一酒店門口搭載了郭先生,當時郭先生確實喝高了,口齒不清,一上車就開始睡,到目的地觀風亭街的嘉華新城時,林師傅叫了好久,郭先生才醒過來。林師傅告知車費一共是13.7元,郭先生用微信掃碼支付后,晃晃悠悠地下了車往小區走,林師傅當時忙著倒車,并沒有留意轉賬金額,5分鐘后他打開微信一看,嚇了一跳,郭先生竟然轉了1370元。
林師傅告訴民警,自己也一直在找乘客,第二天一早他就立即給出租車公司打電話反映這件事,他估計當時郭先生喝高了,轉賬時13.70元少按了個小數點,誤錄入成1370元。
與郭先生取得聯系后,林師傅立即驅車趕到鼓東派出所,將多收到的錢轉還給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