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差一畝”沒辦證 德化五旬男子非法采伐被判刑

2018-01-23 10:45:24 來源: 泉州晚報

0瀏覽 評論0

年近五旬的老陳經營木材生意多年,原本應深諳行業規矩的他,卻因濫伐林木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07年,老陳與合伙人小陳購買了一塊山場的林木。2016年他們辦理了林木采伐手續。在伐區設計采伐時,兩人被告知,他們購買的林木中有一小塊屬于天然林,不能設計采伐。兩人覺得,購買的林木中只有那1畝多的林木沒有辦理采伐證,以后再特意去辦理那1畝多林木的采伐證實在是太麻煩了,遂決定造假伐區界址,偷偷砍下這些沒有采伐證的林木。

2016年8月,老陳拿著柴刀和鋼印,在自己和小陳購買的沒有設計采伐的林木邊緣做了一排假界樹,并將原來設計的部分伐區界樹鋼印削掉,企圖蒙混過關,卻被當地林業部門在檢查時發現端倪,最終,他們擅自采伐伐區外的杉木和馬尾松共計137株立木蓄積35.4614立方米。

近日,該案在德化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老陳和小陳因犯濫伐林木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記者蘇瑋杰 通訊員黃衍青)

>>>法官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濫伐林木罪是指違反森林法及其他保護森林法規,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采伐許可證,但違背采伐證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節嚴重的行為。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從事任何活動都要遵守法律法規,切忌存在僥幸心理,否則多年老江湖也可能栽在自己飯碗上。

[責任編輯:林春婷]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