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債后不堪辱罵毆打債主 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
2017-12-28 09:23:02 來源: 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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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未還,遭遇債主辱罵,債務人不堪其辱,揮拳將債主打傷。近日,集美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今年32歲的梁某是一名來廈務工人員。2016年3月,梁某向朋友小張借款2萬元,約定2016年底還款。借款到期后,梁某因經濟困難,要求小張寬限幾天。小張不同意,雙方遂就上述債務產生了矛盾。
今年年初,梁某與小張因債務糾紛發生口角。其間,小張不斷辱罵梁某及其母親。梁某不堪其辱,揮拳毆打小張的面部,致其受傷。經鑒定,小張受傷致右下頜體骨折、左下頜支骨折,所受損傷系輕傷二級。
案發后,梁某得知他人報警后,留在現場等候處理。梁某的家屬為小張墊付醫療費5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梁某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梁某已賠償小張部分經濟損失,且小張對案件的引發存在一定過錯,對梁某可酌情從輕處罰,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記者陳捷通訊員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