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薌城一男子因妻子按揭買新手機 竟將其打到住院
2017-12-22 09:13:16 來源: 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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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妻子以按揭方式購買一部新手機而將其打傷。12月18日,經薌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汪某構成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2016年10月5日23時,在一手機店當店員的馮某下班回到薌城區石亭鎮埔尾村的家中,手里還提著一份夜宵準備給丈夫吃。到家后,馮某告訴丈夫汪某自己的手機壞了,就在其工作的手機店向老板按揭買了一部新手機。汪某一聽很生氣,認為馮某浪費錢,之后兩人就發生口角進而肢體沖突,汪某抓住馮某的頭發,用拳頭朝她的身上連擊數拳,馮某拿起塑料椅回擊,汪某更為惱怒,將馮某按在地,用拳頭猛擊她的后背。鄰居聞訊后過來勸止,事態才得以平息。
第二天,得知馮某因身體難受到漳州市人民醫院骨科住院治療時,汪某才感覺到問題的嚴重性,一邊叫兒子去察看馮某的傷情,一邊讓其父親趕快拿2000元送到醫院給馮某當治療費。憤怒之下的馮某選擇報警,2017年10月31日,汪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當日被取保候審。經鑒定,馮某左側第9肋骨骨折及右側第10肋骨不全骨折,其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汪某的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鑒于汪某在案發后能主動投案,并積極治療馮某的創傷,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法院從輕對汪某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