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男子網購12000萬像素的蘋果手機 起訴賣家吹牛皮
2017-12-13 09:08:14 來源: 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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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12000萬像素攝像頭的i-Phone6S,你真的信嗎?近日,集美區一位消費者為此狀告賣家“吹牛”,以賣家虛假宣傳構成欺詐為由,對賣家主張三倍賠償。
據了解,今年3月,消費者小吳在淘寶一家網店上購買了一部美版iPhone6S手機,價格為4400元,賣家陳老板在網店頁面上描述說該手機“后置攝像頭為12000W像素”。
賣家陳老板在他的網店頁面上對手機的描述為:“Apple/蘋果i-Phone 6S 目前最好手機……”另外還標明:“版本類型:美國。”手機的圖文詳情介紹中有“6S被評為當前最好手機”、“后置攝像頭為12000W像素”的表述。
收到手機后,小吳發現手機是水貨手機,并且認為手機攝像頭12000萬像素不屬實,也不是最好的手機。于是,他向陳老板要求退貨。當時陳老板同意退貨,并退還了小吳4400元款項。
但是,退貨后,小吳還是不甘心,認為自己受到了欺騙,于是向法院起訴要求陳老板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按照手機價格的三倍賠償其13200元。
陳老板說,在網店的商品詳情中,已經明確標明手機的后置攝像頭像素為1200萬,手機版本類型為美版。至于標題中的“12000W像素”是筆誤,并非是故意欺詐。
法院審理后認為,手機銷售時店鋪網頁雖有“后置攝像頭為12000W像素”的表述,但關于該手機的商品詳情說明中標明后置攝像頭為1200萬像素。“iPhone 6S”屬于暢銷手機,該手機的配置信息可通過多種渠道輕易獲得,手機攝像頭像素達“12000W”明顯不合常理。從常理判斷,“12000W像素”應不至于讓小吳產生錯誤認識。而且,手機在銷售時已清楚標明版本型號為美版,小吳應知道該手機為“水貨”手機。
因此,集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賣家不構成欺詐,駁回了小吳主張三倍賠償的訴求。(海峽導報記者陳捷通訊員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