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拍清你的臉不扣分 但故意遮臉將調查并從嚴處理
2017-06-13 09:13:58 來源: 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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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監控沒有拍到駕駛員的臉,處罰時只罰款不扣分。導報記者昨日獲悉,廈門交警和廈門高速交警即日起將執行該新規。
根據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明確交通技術監控違法行為處理相關事項的通知》,為了駕駛交通違法窗口日常監管,有效鏟除滋生“買分賣分”違法亂象土壤,將進一步明確交通技術監控違法行為的處理,嚴格按照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規范對非重點車輛交通技術監控違法的處理。
所謂的“非重點車輛”,是指除使用性質為公路客運、公交客運、旅游客運、出租客運、貨運、教練、危化品運輸、校車以外的車輛。
令車主們最為關注的是,上述通知要求,對于非重點車輛,交通技術監控證據圖片未記錄到機動車駕駛人圖像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機動車所有人(所有人為單位的,詢問機動車管理人)、審核違法事實和證據等,依法對機動車所有人和管理人實施處罰,不予記分。
對交通技術監控證據圖片記錄到的機動車駕駛人圖像,經兩位民警共同審核屬于不清晰或者不完整的,參照未記錄到機動車駕駛人圖像調查程序辦理。
對交通技術監控證據圖片記錄到清晰完整的機動車駕駛人圖像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機動車駕駛人實施處罰并記分。
也就是說,監控沒有拍到駕駛員的臉,或者拍到卻沒有拍清,處罰時都是一樣,只罰款不記分。
有司機疑問,以前的交通違法,尚未處理,是否也按照新規執行?多位交警解釋,同樣適用。
不過,導報記者了解到,現在路上的監控基本都是高清探頭。以廈門高速公路段的監控為例,基本都是高清探頭,沈海高速經過擴建,廈沙和廈蓉高速是后來新建,所使用的監控探頭系統都較為高清。
但是,《通知》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處理,但由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集的證據能證明其實施了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對機動車駕駛人實施處罰并記分。
如果有人故意遮臉怎么辦?《通知》明確,發現有駕駛員開車故意通過遮擋面部逃避交通技術監控的,公安交警部門將調取相關證據,對違法行為人依法從嚴處理。(海峽導報記者呂寒偉黃敏江/文陳巧思/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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