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首個警方推薦停車點落戶福州(圖)

2017-04-13 08:36:24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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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作為一種新型自行車租賃模式,由于其便民的特性和符合低碳出行理念,在全國各地城市陸續得到推廣。與此同時,共享單車的亂停亂放問題開始顯現,盜竊、藏匿、惡意損毀共享單車的案件時有發生。

如何有效解決上述難題?4月12日,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攜手摩拜單車,在上渡派出所建立全國首個警方推薦的共享單車停車點(左圖)。停車點納入警方監控范圍,可防止單車遭破壞。當日上午,記者來到上渡派出所門口,只見共享單車推薦停車點內,整齊擺放著一排摩拜單車,已有不少市民前來取車。

“此地位于倉山區閩江大道路邊,交通便利,平時前來派出所辦事辦證的人員比較多。”上渡派出所所長黃見新說,通過設立共享單車停車點,可以有序規范單車亂停放現象。

摩拜單車相關負責人表示,自今年2月摩拜單車登陸福州,現已覆蓋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及馬尾五城區。目前與倉山警方合作建設的推薦停車點在全國尚屬首例。該停車點有醒目的站牌標識和使用指南以及警方倡議。推薦停車點的設立可以增加車輛的周轉率,也幫助用戶更容易找車、用車,避免亂停亂放。同時,摩拜單車還將對自覺規范停車的用戶給予信用加分等獎勵。

摩拜單車未來將會結合特有的大數據平臺,幫助分析設置非機動車停車點,為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統提供更為合理的建議與解決方案,共建智能綠色出行試點區域。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負責人說,希望通過停車點的建立,倡導市民文明有序、綠色出行。他們還將繼續與摩拜單車合作,計劃在全區不便于機動車停放的辦證窗口單位設立推薦停車點。

警方提醒:

1.對采取加鎖、放置家中等手段將共享單車據為己有,僅供自己使用的,涉嫌盜竊,公安機關將依法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將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追究相應刑事責任。

2.對故意破壞單車或將單車丟棄到水溝等造成車輛損失的,涉嫌故意損毀財物,公安機關將依法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將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追究相應刑事責任。

3.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共享單車上粘貼假二維碼,騙取使用人掃碼后非法獲取錢款的,涉嫌詐騙,公安機關將依法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將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追究相應刑事責任。

4.對隨意將共享單車丟棄在機動車道上,影響交通道路正常秩序的,公安機關可依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罰。(記者 程枝文 通訊員 張寧 文/圖)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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