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名干部因這些問題被通報 泉州豐澤4人被通報
2017-02-10 07:46:10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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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反腐整風在持續!近日,一批典型案例被通報,涉及廈門、漳州、寧德、福州、泉州等地。詳情如下:
廈門一名副局級干部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問題: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
據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消息,近日,經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交辦,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廈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市計生協會原專職副會長劉光忠(副局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廈門一國企干部被查
問題: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日前,廈門湖里區紀委通報一起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典型問題。
今年1月,湖里區委巡察組對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進行了抽查核實,發現個別國有企業領導干部違反規定。經查,廈門天地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柯豐,在2016年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中,不如實報告本人有關事項。在全區開展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清理活動期間,柯豐仍不如實向組織上報配偶投資企業有關情況。為嚴肅紀律,2017年1月23日,湖里區監察局對柯豐違紀問題進行政紀立案審查。
通報要求,全區各級領導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如實、全面、準確填報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監督;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督促所屬領導干部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嚴格審核把關,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報告紀律,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嚴肅追究責任,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
漳州通報5起典型案例
問題:扶貧領域違規違紀
近期,漳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一批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問題,并通報其中5起典型案例。
東山縣前樓鎮頂上村干部騙取、私分造福工程補助資金問題。2011年間,頂上村以10名村干部為名提出申請,騙取上級造福工程補助金12.5萬元。參與申請的10名村干部每人分得0.1萬元,剩余資金違規存入村支書吳金興私人賬戶挪作他用。2016年10月,10名村干部受到相應處理,其中,吳金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村兩委成員吳平坤、吳春金、張素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曾月茂、林龍順、王細蓉、林彩云被誡勉談話,非黨員村干部吳喜木、吳治平被批評教育。
漳浦縣舊鎮鎮橋頭村原村主任林順元騙取倒房重建補助款問題。2006年間,林順元明知其子林建保不符合倒房重建補助條件,仍將其作為倒房重建補助對象上報,并在民政部門驗收時弄虛作假,以其子名義騙取補助款0.6萬元用于修繕自己的房屋。2016年9月,林順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詔安縣金星鄉邱城村主任邱順武在危房改造項目驗收中弄虛作假問題。2013年,邱順武明知村民邱文羲的危房改造還未完成、不符合領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條件,仍在驗收表上簽名,致使邱文羲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補貼0.75萬元。2016年11月,邱順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平和縣長樂鄉樂北村支書林振金侵占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資金問題。2013年初,樂北村收到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資金3.6萬元。除支付本村238名群眾蜜柚管理技術等培訓費用2.0848萬元外,余款被林振金以虛假發放群眾補貼的形式占為己有。因其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2016年6月,林振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平和縣蘆溪鎮蕉路村騙取造福工程補助款問題。2014年9月,蕉路村召開村兩委會研究決定,以村干部葉清華、葉碧麗等人的名義違規申請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補助款用于彌補村建設項目資金的不足,時任蘆溪鎮黨委副書記、蕉路村掛村領導曾子文參加了會議。2015年4月,縣農辦將危房改造補助款7.6萬元撥入葉清華等人賬戶,此后葉碧麗等人取出該補助款計5.5萬元,用于支付村容整潔等工程款,余款留在葉清華等人手中。2016年11月,曾子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蕉路村支書葉其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黨支部委員葉龍元受到撤銷村黨支部委員處分,蘆溪鎮分管造福工程的副鎮長黃淑媚和蕉路村財務主要負責人葉耀輝被誡勉談話,其他12名相關人員責成書面檢查。
寧德市通報3起典型案件
問題:違反政治紀律 對抗組織審查
近日,寧德市紀委通報了3起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的典型案件。通報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列入紀律審查重點,對不接受組織挽救、不警醒悔過、對抗組織審查的,要一查到底,一律從嚴從重處理,決不姑息。
據悉,這3起典型案件分別是,福安市國土資源局下白石所負責人郭志雄對抗組織審查問題。2016年6月,福安市紀委調查甘棠港岐小學新教學樓非法占地問題時,郭志雄(原任福安市國土資源局甘棠所所長)對抗組織審查,提供虛假執法通知書及送達回執,企圖掩蓋其在擔任福安市國土資源局甘棠所所長期間未及時發現非法占地及監管不到位等問題。2016年9月,福安市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周寧縣禮門鄉政府科員陳受榮對抗組織審查問題。2011年3月,陳受榮借經辦審核“造福工程”搬遷補助款之機,冒領、截留秋樓村村民陳某、貢川村村民陳某補助款各5000元。2016年3月,周寧縣扶貧辦與禮門鄉政府檢查發現秋樓村村民陳某重復領取補助款,要求陳受榮通知陳某上交多領的補助款。陳受榮對抗組織審查,個人拿錢并安排秋樓村支部書記以村民陳某名義存入縣扶貧辦賬戶,提供虛假情況,企圖掩蓋其冒領補助款事實。2016年7月,周寧縣紀委經研究,決定連同陳受榮其他違紀問題,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款項上繳國庫。
壽寧縣司法局竹管垅鄉司法所所長張恒觀對抗組織審查問題。2016年8月,張恒觀在壽寧縣紀委調查竹管垅鄉芹菜洋村村委會主任林瑞雄期間,試圖阻止相關知情人向調查組反映真實情況、提供證據材料,對抗組織審查。2016年9月,壽寧縣紀委對其黨紀立案調查。
通報指出,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規范和規則,是對黨員、干部黨性的重要檢驗,也是對黨員、干部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檢驗。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切實引以為戒。
福清三名科級干部被批捕
問題:涉嫌受賄
7日,福州市檢察院發布消息稱,日前,福州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分別對福清市林業局原局長官國忠(正科級)、福清市林業局林政資源管理科原科長劉勇俊(副科級)、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教導員林洪(副科級)決定逮捕。
目前,以上案件均在進一步辦理中。
泉州豐澤:4人被通報
問題:頂風違紀公款吃喝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正風肅紀,2月4日豐澤區紀委將執紀審查中發現的北峰街道招聯社區原黨總支部書記張志新等4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通報。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為了與北峰街道的城管隊員搞好關系并在“兩違”建設中得到關照,北峰街道招聯社區原黨總支部書記張志新、社區居委會主任張來生、社區居委會委員潘開明和社區工作人員張思池等4人先后三次違規公款宴請有關人員,共花費人民幣7898元。其后張志新讓社區工作人員張思池將三次違規宴請的費用以社區的日常開支名義分四次沖賬報銷。在執紀審查中,發現張志新還存在其它違法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6年12月,經豐澤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志新開除黨籍處分;2017年1月,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來生、潘開明、張思池黨內警告處分。同時,責令張志新等4人全額退賠有關餐費。受宴請的兩名城管隊員均為臨時聘請人員,也按規定受到相應處理。
發生在基層社區的這起案例再次表明,在中央三令五申之下,仍有極少數黨員干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我行我素、恣意妄為,不知止、不收手,頂風違紀。
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深入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嚴守紀律規矩。
各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以上率下、敢抓敢管,加強對本單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持之以恒、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把糾正“四風”往深里抓、往實里做,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區紀委五屆二次全會部署,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緊盯重要節點,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多管齊下”,嚴肅查處“四風”問題,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發現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潛入地下、變換花樣的問題,一律從快從嚴查處;對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四風”問題突出的單位,要嚴肅問責,絕不姑息,堅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確保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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