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順昌縣一林業站站長違規接待被嚴重警告
2016-09-27 08:53:09 來源: 東南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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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紀委昨日消息,日前福建省各地陸續通報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順昌縣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順昌縣建西林業站站長黃偉違規接待問題。2014年3月至10月,黃偉以溝通感情為由,安排部分村干部在順昌城區飯館用餐3次,共消費1820元,有關費用在建西鎮森林防火協會報支;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黃偉將本應由建西林業站支付的4筆公務接待費共計1458元轉嫁到建西鎮森林防火協會報銷。同時,其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黃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順昌縣鄭坊林業站站長葉建桐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接待問題。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葉建桐以“防火值班補助、電話補貼、防火巡查工資”等名義違規給本站工作人員發放津補貼14500元,其中個人領取2600元,相關費用在鄭坊鎮森林防火協會報支;2014年1月至12月,葉建桐將本應由鄭坊林業站支付的會議費、接待費7071元轉嫁到鄭坊鎮森林防火協會報銷。同時,其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葉建桐受到行政記過處分,相關人員違規領取的津補貼退還給鄭坊鎮森林防火協會。
順昌縣元坑林業站站長陳慈祿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4年1月至2014年11月,陳慈祿以節假日、雙休日值班等名義給本站工作人員發放津補貼共計7110元,其中個人領取860元,相關經費從元坑鎮森林防火協會列支。同時,其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陳慈祿受到行政記過處分,相關人員違規領取的津補貼退還給元坑鎮森林防火協會。
龍巖市武平縣紀委通報1起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典型案例。永平鎮唐屋村黨支部書記鄭永揚等人在執行“造福工程”搬遷補助政策過程中工作失職造成國家損失受到責任追究。永平鎮相關責任人在執行縣“造福工程”搬遷補助政策過程中工作不認真負責,違反工作紀律,未按工作要求對該鎮唐屋村上報的“造福工程”補助對象的資格進行認真調查、審核,把關不嚴,履職不到位,致使不符合條件的國家公職人員鐘某琪列為補助對象,違規享受“造福工程”搬遷補助款2.4萬元,造成不良影響。2015年12月,被省扶貧資金專項審計及信息比對工作人員發現。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該村黨支部書記鄭永揚、村委會主任鄭太金、永平鎮政府扶貧協理員蘭啟福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分管扶貧工作的永平鎮原組織委員朱秀華被誡勉談話。
寧化縣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石壁鎮文化站站長張漢江公務接待違規消費高檔菜肴問題。2014年1月至3月,石壁鎮文化站站長張漢江在公務接待中,先后兩次違規消費高檔菜肴共計1148元。2016年9月,張漢江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并責令退繳違規消費相關費用。
城南鄉魚龍村村干部套取青苗補償款用于賬外支付接待費用問題。2015年2月,城南鄉魚龍村村支部書記黃青年、原村主任李伙佬、原支委委員兼報賬員邱思輝,以虛假支付青苗補償款方式套取1.2萬元用于賬外支付招待費等開支。此外,黃青年、李伙佬、邱思輝還存在伙同他人騙取青苗補償款并將部分款項私分問題。2016年8月,黃青年、李伙佬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邱思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記者齊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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