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辦高校有望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2016-07-27 08:49:33 來源: 福州日報

0瀏覽 評論0

昨日,省教育廳副廳長陳國龍在接受省政府門戶網站在線訪談時表示,我省將在辦學規范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推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據悉,截至2015年,我省有高等職業院校51所,在校生26.7萬人,占全省高等教育在校生總數的35.2%;中等職業學校217所,在校生45.2萬人。

我省是民辦教育大省,現有民辦高職院校21所、民辦中職學校42所,每百萬人口民辦高校數居全國第一。陳國龍介紹,“十三五”期間,我省將按照營利性與非營利性不同屬性,在尊重舉辦者意愿的基礎上,對民辦學校進行分類。

陳國龍說,我省將逐步落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在稅收政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與公辦學校公平對待。辦學規范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可登記為事業單位法人。

陳國龍表示,將積極推進民辦高校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對于辦學規范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經編制管理部門核定教師事業編制規模、人社部門核定其職稱結構比例,對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高級技師等同)或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參照公辦學校相同條件教師,并按照國家規定的繳費基數標準和比例,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退休后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同時,逐步建立民辦學校教師從教津貼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教師發放從教津貼,所需經費由政府予以一定補助。

“十三五”期間,省級財政將投入約15億元,集中財力重點建設10所左右示范性現代高職院校、50所左右示范性現代中職學校。(記者 朱毓松)

[責任編輯:黃如萍]

參與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