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境外旅客退稅店增至36家 申請需滿足多個條件

2016-07-16 11:03:13 來源: 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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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境外親朋好友來到福建游玩,可以帶他們到省內36家可退稅商店購物。昨日下午,省旅游局聯合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稅局,在福州召開離境退稅相關政策培訓暨出境游組團社與離境退稅商店業務對接會議。

目前,我省境外旅客離境退稅商店由原先的28家增至36家,分別為:福建新華都綜合百貨有限公司、福建東方百貨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東百元洪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天虹百貨有限公司、福州中城大洋百貨有限公司、福州大洋天地百貨有限公司、福州大洋百貨有限公司、福州王府井百貨有限責任公司、福清市貿旺水產發展有限公司、福建東百紅星商業廣場有限公司、廈門國貿免稅商場有限公司、廈門山國飲藝茶葉有限公司、廈門萬仟堂藝術品有限公司、廈門磐基大酒店有限公司、廈門惟藝漆線雕藝術有限公司、廈門天虹商場有限公司、中山巴黎春天(廈門)百貨有限公司、廈門盛名吉成百貨有限公司、廈門蓮花百貨有限公司、福建華祥苑茶葉有限公司、福建天福茗茶銷售有限公司、平潭綜合實驗區冠超市發展有限公司、平潭綜合實驗區豪香購物商場有限公司、平潭綜合實驗區麒麟榮譽酒店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縣閩金暉貿易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龍漳州味運營有限公司、泉州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福建三好茶博匯茶業有限公司、莆田市定慧工藝品有限公司、福州國美電器有限公司涵江好運店、福建省三福古典家具有限公司、武夷山市綠洲茶業有限公司、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正山茶業有限公司、武夷星茶業有限公司。

“只要是我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均可在上述商店享受離境退稅政策。”省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境外旅客申請退稅要符合以下條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內購買退稅物品的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退稅物品尚未啟用和消費;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所購物品由本人隨身攜帶或隨行李托運出境。記者 張秀冰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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