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局職工為賺取“差價” 跨省倒賣香煙被起訴

2016-06-24 11:35:41 來源: 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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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賣的是真煙,怎么就犯法了?”福州男子陳某為了賺取“差價”,從廣東等地低價收購香煙,運到福州銷售,由于涉嫌非法經營罪,陳某日前被晉安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陳某是某鐵路局職工,一次出差的機會他偶然發現各地卷煙消費習慣不同,價格有差,便產生了跨省倒賣香煙牟取差價的想法。去年8月起,他多次從廣東汕頭收購香煙,通過快遞運到福州,賣給某日用食雜店,賺取中間差價。

今年4月,福州市城北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在陳某租賃的雜物間里查獲了待銷售的香煙共計39個品種676條。經鑒別,涉案的被查香煙均為真煙,價值人民幣154314.5元。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煙草屬于專營物品,未經煙草主管部門許可,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售賣涉嫌非法經營罪。

承辦本案的檢察官表示,我國實行煙草專賣制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煙草生產、批發、零售、進出口等業務的,應向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專賣許可證,未經許可的,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在2萬元以上的,即構成非法經營罪,可能獲刑,市民切勿為貪圖小利走上犯罪道路。

(記者 任思言)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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