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兵南蘇丹巡邏:上廁所要帶塊布 半夜遇槍戰(zhàn)
2016-06-06 10:11:39 來源: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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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蘇丹維和女兵(資料圖)
經過一路顛簸,兩天之后,長巡分隊到達蒙德里縣東部的臨時行動基地。
楊釗:所謂的臨時行動基地,實際上是聯合國以前,廢棄的一個營地,大約是五十乘五十,然后用網箱圍起來這么一片空地,其他沒有什么基礎設施,以前是廢棄的,現在主要用于聯合國的維和部隊,組織戰(zhàn)區(qū)的長途巡邏的時候,路過這里,在這里進行住宿,并在周邊進行巡邏,也是一個臨時營地,這個營地距離,它的西邊的蒙德里縣的,蘇人解(南蘇丹政府軍)的軍營,直線距離就是五百米,就隔著一片樹林,樹林里有一個小村莊,就隔著五百米。
在蒙德里縣,楊釗把長巡隊伍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由他帶領繼續(xù)西進,前往摩羅,完成剩余的長巡任務,另外一部分則留守蒙德里的臨時行動基地,了解當地的安全形勢,因為在一個月前,這里剛剛發(fā)生了一場政府軍和反政府軍之間的武裝戰(zhàn)斗。王佩就是留守臨時行動基地的人員之一。
記者:你們自身的防護是什么?
王佩:聯合國一片廢舊的營地,一個大概兩米高的網箱。
記者:你們自身的防護有什么?
王佩:隨身帶的武器,加上突擊車和步戰(zhàn)車上面,帶了一些武器。
記者:留了多少人在營地里面?
王佩:40人左右。
就在王佩他們留守的第一個夜里,突然爆發(fā)激烈槍戰(zhàn)。
王佩:然后當天晚上,因為我們都住在帳篷,住帳篷晚上怕不方便,輪流在站崗,凌晨四點多的時候,有一個女兵在站崗,然后她們聽到外面,響一聲。
記者:什么聲?
王佩:應該是四零火箭筒,炸了一聲,聽到這個聲音之后,第一反應感覺就是,可能有事情發(fā)生了,然后就趴到那個,我們是打的地鋪,趴到那個窗戶上,帳篷的窗戶上去看,天上就是跟流星雨一樣,曳光彈到處在飛。
記者:你當時心里的反應緊張嗎,恐懼嗎?
王佩:第一反應應該是有點蒙,不是說緊張恐懼,回頭再去想,可能有點后怕,但是當時沒有這種感覺。
記者:什么叫蒙?
王佩:你愣了一會,你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況,然后這個時候,對講機里面就開始喊,可能外面交火了。
這一次,維和步兵營遭遇的是實戰(zhàn),這是他們在國內的和平環(huán)境里從來沒有經歷過的。
王佩:然后我們的反應,因為在野戰(zhàn)狀況下我們的裝具槍支,都是在我們的身邊,第一反應趕緊披帶裝具,然后進行安全轉移,我自己穿的。
記者:你們能去哪兒,這不是已經是很安全的地方了嗎?
王佩:因為它是一個網箱,你要進行防護,你肯定是貼近這個墻邊的時候,它是比較安全的,你這個彈打過來的話,它還有大概幾十公分的,一個墻的厚度土的厚度,可能不一定能打穿。
槍炮聲不斷響起的同時,在外繼續(xù)執(zhí)行長途巡邏任務的楊釗也得到信息。當時他剛剛到達摩羅,據臨時行動基地120公里。
記者:你怎么問?
楊釗:第一句話就是,什么事,那邊人跟我說打仗了,自己的感覺內心里面,稍微顫抖了一下,我說和誰打,說不清楚,現在我們營地的外圍,全是槍炮聲。
王佩:我們能做的就是,只是說在當時安全守衛(wèi)住,聯合國的這個營地,臨時營地不能被別人去侵占,或者是被別人去冒犯。
這次槍戰(zhàn)持續(xù)了半小時,之后轉入平靜。考慮到臨時行動基地的防護功能并不強大。楊釗帶著長巡分隊連續(xù)行軍八小時回到了臨時行動基地。到達后,他迅速和當地政府軍指揮官進行溝通,雙方達成協(xié)議,政府軍不會向維和部隊開槍,如果維和部隊受到攻擊可以還擊。并表示,事態(tài)已控制,請中國維和人員返回。然而第二天早上六點,槍炮聲又再次響起。
楊釗:5點多鐘當時我起來過,當時我起來之后,把所有的防衛(wèi)點看了看,沒什么事,天稍微亮一點點,還早,再回去休息一會兒,躺下沒半個小時,突然很密集的槍聲就響了,響了之后,當時自己躺在帳篷里的地上,鋪的防潮墊,基本像彈射一樣站起來了,站起來之后,當時判斷什么聲音,對講機里,我說什么情況,當時說外面好像是又交火了。
楊釗是二十多年的老兵了,但這一次也是他第一次遭遇實戰(zhàn)。
楊釗: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真正的戰(zhàn)爭環(huán)境,當我一出去之后,抬頭一看,滿天各種口徑大的彈道非常低,就在我們的上空,當時我在原地,愣了大約有兩三秒的時間,原來這就是戰(zhàn)爭。
這次戰(zhàn)斗要比頭一天遇到的更為激烈,而且出現了更為嚴峻的戰(zhàn)況。中國維和官兵駐守的臨時行動基地被夾在了交火雙方中間,子彈在官兵們的頭頂飛來飛去。如何應對這樣的情況,需要楊釗迅速做出決策。
楊釗:實際上就像考試一樣,就像排列組合一樣,能不能在一瞬間,把它組合起來,下達出每一個命令,都能讓它是正確的,其實當時有兩次,已經下達了所有的武器上膛,準備進行還擊。
記者:誰下達的命令?
楊釗:我下達的。
記者:你為什么做出這種判斷?
楊釗:因為當時周邊的槍聲很近,就在我們圍墻外邊,這個就已經是遭到直接威脅了,這種情況下,指揮官按照交戰(zhàn)規(guī)則來講,可以視為直接威脅。
這里是聯合國維和部,請離開這里,這里是聯合國維和部隊,請離開這里,這里是聯合國維和部隊駐地,停火,馬上離開,否則我們將發(fā)起反擊。
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有三項基本原則,其一就是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沖突中的任何一方;第二,維和行動必須征得有關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實施;第三,維和部隊只攜帶輕武器,只有自衛(wèi)時方可使用武力。
記者: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開槍,把他們給弄走,可不可以?
楊釗:開槍不是不可以,但是開槍有沒有作用,這個是最主要的,在當時的情況下,雙方在激烈交火的情況下,你即使開了槍,恐怕也沒有很大的作用,它不是像我們所謂的小規(guī)模的,類似于警匪這樣類型的,小規(guī)模的,我可以開槍喝止,對于單個目標和單個其他的目標,對于一些大規(guī)模的武裝沖突,說白了就是當地人家自己的戰(zhàn)爭,這種戰(zhàn)爭狀況下,你鳴槍或者是警示,第一是沒有任何作用,第二還容易引起,沖突雙方的誤判,以為你要加入戰(zhàn)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