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一場遺產繼承風波:3000萬美元變3000元
2016-05-26 16:06:12 來源: 央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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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財經(《經濟與法》)現在去銀行取錢是件很簡單的事兒,拿上存折或是銀行卡,輸入相應的密碼,流程并不復雜。可是,這對福州市港頭鎮的葉家幾個兄弟姐妹來說,可就不一樣了。為了一筆存款,他們和銀行交涉了整整29年,中間花費了數十萬元,準備了近10份材料,可至今連一分錢都沒能拿到手。
葉家幾個兄弟姐妹現在都是五、六十歲的人了,前半生搭上了將近30年的時光,后半生也準備跟銀行耗上了,這究竟值得嗎?這筆存款到底有多少呢?說出來恐怕嚇你一跳,3000萬美元!按照現行匯率,折合人民幣有將近2個億!而且還是在銀行存了很多年的!不過,葉家兄弟姐妹的手上既沒存折、也沒存單,他們只知道銀行中有這筆巨額存款,并且是應該屬于他們的。
時間回到29年前的1987年,那時葉家兄弟姐妹大多還在福建農村生活。他們居住在離福州近60公里遠的港頭鎮杭下玉塘村。這一年的2月,一個噩耗傳到了葉家,他們的伯父在印尼去世了。
葉家兄妹回憶說,1933年,伯父年僅12歲,就跟隨著爺爺遠離家鄉下南洋,去了印度尼西亞生活。
爺爺和伯父到了印尼,改姓曾祖母的王姓,伯父取名王賢能,并在當地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成年后伯父開始了一番創業。大約1948、1949年左右,開始與別人合營開商店了。
葉和盛說,伯父王賢能生意做的很順利,經營規模也越來越大。到上個世紀七十年代,開始從事汽車配件和五金批發。
葉和盛說,伯父王賢能不但生意做得大,而且人品也很好,在印尼當地華僑界也有著一定的聲望。可是,葉家兄妹沒有想到,令他們家族驕傲的伯父王賢能,卻在60多歲的時候就病逝了。唯一留給他們后代的,是存在福州一家銀行里的一筆存款。
葉家兄妹說,存在銀行里的那筆巨款,是伯父王賢能生前存進去的。這就奇怪了,王賢能一直生活在國外,生意也都在國外,怎么會在中國的銀行有這么大一筆存款呢?要知道,上個世紀80年代,外匯管制也非常嚴格,3000萬美元這么大一筆錢,又如何進到中國的呢。另外,關于這筆存款,葉家兄妹們為何說應該由他們來繼承呢?
葉家兄妹說,上世紀中期印尼排華情緒濃烈,伯父王賢能年輕時沒能娶妻生子,后來又顧及事業,因此一直是單身。因為伯父沒有成家、自己沒有子女,所以對國內的親人倍加關愛,總是想法設法接濟國內的親人。
1977年,王賢能還給家里寄了四萬元人民幣,葉家在村里建起了讓鄰居們頗為羨慕的新房子。
多年來,伯父與葉家一直有書信來往,從未間斷。在1983年,思鄉思親心切的王賢能終于輾轉回到了國內,與分隔了50多年的親人們見了面。當時王賢能歸國時還帶了一臺彩色電視機,這也讓葉家成了全村第一個擁有彩電的人家。
1983年,正值改革開放的春天。葉家兄弟說,伯父與家人團聚后,馬上道出了想把事業轉到國內,讓家族后代經營的想法。
少小離家老大歸,分別50年葉家人終于團聚了,多么令人歡喜開懷的一幕。據葉家兄妹說, 1983年伯父王賢能第一次回國那會兒,便到福州市一家銀行存進了2000萬美元。緊接著第二年,1984年王賢能再次回國,又在這家銀行存進了1000萬美元,兩次總計3000萬美元。之后伯父王賢能回印尼處理那邊的生意。這邊呢,葉家兄妹也安心地等著伯父徹底回歸在國內開創家族事業??墒?,天有不測風云,伯父王賢能回到印尼后,在生意奔波中突然染病去世了。
伯父孤身一人客死他鄉,葉家人失去了一個最重要的精神和經濟上的頂梁柱,那種悲痛可想而知。因為伯父曾寫信給他們,保證1987年8月份回來。
葉家兄弟慢慢地從悲痛中緩解過來,想到了伯父留在國內銀行的那筆存款。于是,便去銀行了解這筆存款的情況。一聽王賢能的名字,工作人員說很熟悉。
銀行工作人員的第一反應讓葉家兄弟感覺很興奮,接下來的回答讓葉家兄弟倆更加激動。工作人員說王賢能的錢沒有取走,還存在銀行。
錢還在銀行里,葉家兄弟放下心來。可是,當他們要求查詢一下伯父王賢能的賬戶里具體金額時,遭到了拒絕。銀行的回答是,除非葉家兄弟能夠證明他們是王賢能財產的合法繼承人,否則他們不能協助查詢。
別說得到這筆存款,銀行的做法也是合規合理的。葉家兄妹趕緊去辦理繼承公證啊,難題不就迎刃而解了嘛。哪有這么簡單!葉家兄妹打聽了一下,像他們這種情況,想要辦理繼承公證,首先得證明與伯父的身份關系,并且還要提供伯父無配偶、無子女的證明??墒?,伯父王賢能是
伯父去世后的那幾年,葉家兄弟除了忙著生計,也時常掛念著伯父留下的那筆存款,總要抽出時間跑到福州市的那家銀行打探一下。銀行一直說錢還在,讓他們趕緊辦理繼承公證。
1990年7月,事情出現了轉機。印尼外長訪華期間,兩國發表復交聯合公報,正式恢復外交關系。這個消息無疑給葉家帶來了希望,可是要立即派人去印尼辦理證明材料,無論經濟還是人脈資源,對那時的葉家兄妹來說都是很大難題。
就這樣,又過去了十多年,終于在2002年5月,弟弟葉和全辦好了簽證,正式啟程前往印尼。葉和全在印尼朋友的幫助下,認識了一位當地律師,并愿意為他辦理材料。
歷時近三個月,葉和全在印尼辦好了包含死亡證明書、不曾結婚證明書、家庭組織證明書在內的七份材料,回到了國內。葉家兄妹說,為了獲得這些證明材料,他們也付出了不小代價。花費了十七、八萬元
2003年2月,福建省福州市公證處出據了《繼承權證明書》,其中明確了被繼承人王賢能生前所遺有的財產依法應轉由葉家兄弟等人共同繼承。
從1987年到2003年,用了16年時間,葉家兄妹費盡周折終于拿到了繼承公證。他們想,這下自己可以理直氣壯地到銀行申請繼承伯父的存款了,可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意外再次出現。
2003年3月,葉家人帶著公證材料,也帶著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憧憬,來到了位于福州市津泰路的這家銀行。向銀行工作人員遞交了公證材料,葉家兄妹提出領取伯父1983年和1984年兩次存款共計3000萬美元??墒牵y行的回答卻讓葉家老小驚呆了:只有三千美元!
不是3000萬美元,是3000美元,整整差了一萬倍,這讓葉家老小全蒙了,怎么回事,一定是銀行搞錯了,葉家老小的情緒開始激動起來,堅決不相信,要求查看當時的存單原件。
3000萬與3000,一字之差,相差萬倍。葉家兄弟說,如果他們不確定伯父在這家銀行有3000萬元存款,怎么會耗費十幾年時間,花幾十萬元去辦證明材料?還一家老小集體跑到銀行來取錢?聽到這里,您可能會想,到底存了多少錢,拿出存單原件看看不就清楚了,而且一般存單原件都在存款人手里,這葉家人為什么向銀行要存單的原件呢?這是因為王賢能當年的存款方式非常特殊。
銀行方面解釋,這種業務在整個銀行業都比較少見,是銀行在當時那種特定時期專門針對華僑設立的,存單由銀行代為保管。
存單是寄存在銀行的,換句話說,只有銀行手里有原始存單,現在也只有銀行最清楚王賢能當初有多少存款。那么,會不會是葉家后人記錯了呢?他們到底依據什么認定伯父有3000萬美元存款的呢?葉和全說當時是他陪伯父一起去存的。
葉和全說那年他23歲,一切經過都記得很清楚。當時有兩位工作人員接待了他和伯父,了解了辦理方式后,伯父選擇的是一年定期存款。伯父咨詢清楚后,便與其中一名工作人員離開了營業大廳,到里面辦理。
葉和全說,辦理完存款手續,他當時還特意看了一下存單上的具體金額,寫的是兩千萬。伯父還特意叮囑他不要和外人講,但回到家里,他還是忍不住告訴了家人。
葉家人說,正是有了葉和全的親眼所見和描述,葉家人才堅信伯父王賢能在銀行的存款數目絕對不止3000美元。之后他們不斷找銀行,希望能將伯父存款的具體數額核實清楚,但是銀行給出的答復始終是,存款只有3000美元。實在不相信,可以走司法程序。
提到走司法程序,葉家人又犯難了,如果起訴主張3000萬美元,無疑要面臨一筆巨額的訴訟費。之前為了拿到證明材料,已經花費了幾十萬元,要是打官司再輸了,那就損失更大了。怎么辦?趕緊請律師。律師建議他們先取500美元。
律師的建議讓葉家人很滿意,一來可以確認他們合法繼承人身份,二來也可以借助司法訴訟明確伯父存款的確切數額。2010年10月,葉家人將銀行告上了福州市鼓樓區法院。法院從銀行調取了兩張存款單復印件,顯示王賢能名下共有兩筆存款,分別是1983年8月18日、1984年9月3日存入的,與葉家提供的時間基本吻合,但是金額并非是三千萬美元。2011年1月,法院審理后,確認王能賢的銀行存款為3123.75美元,一審判決銀行先行兌付部分存款本金500美元。
葉家人不服一審判決,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1年8月,福州市中院以一審法院認定存款金額的依據不足等理由,將案件發回重審。
葉家人訴訟的根本目的是想確認伯父存款的確切金額,是不是3000萬美元,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存款金額的證據不足,將案件發回重審,這下葉家人似乎又看到了光明的前景??墒?,事情后來的發展,讓葉家人始料未及。
案件發回后,鼓樓區法院重新審理此案。法院認為,被繼承人王賢能屬于印度尼西亞公民,其在銀行存款的遺產繼承,屬于動產繼承,應適用王賢能最后住所地即印度尼西亞法律確定繼承關系。公證處為葉家人做出的《繼承權公證書》適用法律錯誤,葉家人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2014年5月4日,鼓樓區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駁回葉家人的起訴。
葉和全等人不服一審裁定,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6年2月25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一審裁定正確,應予維持。法官解釋說,公證書明確了只作為查詢數額之用,不足以證明葉家人是繼承人。
在長達六年的訴訟期間,當地媒體不斷關注這起案件,存款究竟是3000美元還是3000萬美元,也成為當地居民的熱點話題。有人也質疑過,如果像葉和全所說,當時存錢的時候只有他與伯父兩個人,那么3000萬美元現金恐怕連抬都抬不動。葉和全說當時伯父拿的不是現金,而是美元特種貨幣,一張面額一百萬元。
銀行方面回應,歷史上美國并未發行百萬面額的鈔票。至于葉家所訴的三千萬美元存款,認為根本不符合當時的情況。因為經過查詢,1983年,整個福州的外匯存款折合美元總共才79萬美元,整個福建總共才300多萬美元。
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繼承遺產分動產和不動產之分,汽車、存款、現金、貴重首飾這些屬于動產,像房屋就屬于不動產。按照《繼承法》規定,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那么確定葉家兄妹繼承人資格,不能按照我國的《繼承法》,得按照被繼承人王賢能最后住所地印尼的法律依法確定。那么,不管存款是3000美元還是3000萬美元,總不能眼睜睜看著伯父生前的存款放在銀行里吧?這種情況下,葉家兄妹今后又該怎么辦呢?就這個問題,我們也請教了法律專家。專家說葉家兄妹先前提起的儲蓄存款合同之訴,沒有要求法院確認他們的繼承人身份,他們可以向法院提出確權之訴,要求法院確認他們的繼承權。也可以要求對銀行提供的存款證據進行司法鑒定。
記者經過查證,葉家遇到的困境并非個例。目前,沉淀在各家銀行的這類存款被俗稱為無主存款,其實應當說是有主的,只是存在各種情況。大多數銀行的做法,如果“這類存款”一直沒有人來主張權利,存款就會一直保留在賬戶中。
本案中究竟是3000還是3000萬,還需進一步依法確定,不過葉家的經歷,或許從另一個角度也給我們上年紀的老年人提個醒兒,是否需及時向值得托付的后人明示下自己在各個銀行的存款情況,或者留一份遺囑明確說明。總之,不要因忽略或粗心,讓一些財產成了躺在銀行里的“永久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