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統一中小學教師職稱 5月起辦理人員過渡手續
2016-05-16 08:48:20 來源: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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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等職稱前面,都不再有“小學”或“中學”的前綴詞!
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福建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改革了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方案的實施范圍包括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市、縣(市、區)教研室、電化教育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專業技術職務是中小學教師系列的事業單位;民辦中小學可參照本方案組織參加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
統一后的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方案中還明確,不再進行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即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進行崗位結構比例之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統一。評聘工作在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學校聘用的基本程序進行。發揮學校在用人上的主體作用,各學校根據崗位空缺數量、組織競爭推薦(可以跨校競聘),并按一定比例差額確定推薦人選,推薦人選中已具備相應資格與晉升評聘的人員比例由設區市研究確定。已超崗位數的學校,將按照退二進一的辦法組織競爭推薦和職稱申報。
根據部署,5月啟動辦理人員過渡手續,8月開始組織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今后將實施在崗位聘用中人員能上能下。
廈門又增一名正高級講師
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我省中職學校5人獲正高級講師任職資格。其中,廈門信息學校的校長莊銘星獲評中等職業學校正高級講師。
早前中職老師的最高職稱是副高級講師(與高等學校副教授同一級別),職稱改革后,首次開評正高級講師,相當于正教授級。
去年,廈門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的陳振源,也獲評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正高級講師,是福建省中職學校首批7名正高級講師之一。
除了陳振源和莊銘星,廈門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在2013年擁有了7名正教授級教師,分別是廈門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的肖俊宇、傅興春、伯海英;廈門五緣實驗學校石錫伍;廈門二中吳啟建;廈門第六中學李鋼;廈門市第九幼兒園葛曉英。(記者許蔚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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