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在國外所生子女 落戶需要提供相關材料

2021-09-10 13:53:43 來源: 漳州本地寶

0瀏覽 評論0

【導語】:根據父母的不同戶籍所在地需提交不同申請材料,詳細不同情況所需材料閱讀全文了解詳情。

辦理材料

(一)中國公民在國外所生子女,具有華僑身份的,提交

1.設區市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華僑來閩定居證》;

2.國外出生證明;

3.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僅一方有戶口的提交一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父母結婚證明。

(二)戶籍在我省的中國公民在國外所生子女,具有中國國籍、不具有華僑身份的,提交

1.《國外中國公民回閩落戶申請表》;

2.設區市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不予受理(核準)通知書》(需注明“不具備華僑身份”);

3.末次入境持有的出入境證件;

4.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僅一方有戶口的提交一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父母結婚證明;

6.國外出生證明;

7.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近照1張。

(三)戶籍在我省的中國公民在香港、澳門、臺灣所生子女,尚未取得港、澳、臺合法身份的,提交出生證明、入境證明材料以及父母護照或者前往港、澳、臺地區通行證。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