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臺商投資區:調解旅游消費糾紛 維護游客合法權益

2017-12-25 15:08:03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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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臺商區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接到某地一名消費者對臺商區某酒店的投訴,稱其在該酒店訂了旅游用餐未消費,酒店拒退還訂餐押金。

據了解,在12月2日該名消費者通過微信向臺商區內某星級酒店預訂了12月5日晚上約50人的旅游用餐。酒店方面稱應當預付1500元的訂餐押金,隨即消費者通過轉賬方式向酒店交付押金。12月4日,消費者因自身原因未能按預先預定的用餐時間在該酒店用餐,故通過微信和電話向酒店提出退餐申請,并表明愿意讓酒店扣除部分勞務費用,希望能退還部分押金,可是酒店方面一口拒絕。雙方協調未果,于是消費者向泉州市12315投訴,市局將此案轉交臺商區12315辦理。

接到投訴后,臺商區12315執法人員立即趕赴酒店現場,責令酒店方面提供不退還消費者訂餐押金的理由、依據,查詢是否有證據證明其雙方的業務約定(如:聲像、微信等),酒店表示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執法人員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有關規定,積極向酒店方面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過耐心調解,最終,酒店全額退還了該名消費者1500元的訂餐押金,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記者郭慧杰 陳桂生 通訊員莊小平 陳銀江)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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